博斯克姆比溪谷秘案(第 3/4 页)
“他没能提供一些线索吗?”
“他提供不了一点线索。我曾这样想过:他知道是谁做的,但他却打算为这个人掩饰。但是,现在我相信,关于这个案子,他和所有人一样迷惑不解。他算不上聪明机智,尽管相貌堂堂,不过心地还是很忠厚善良的。”
我说:“我觉得,假如他真不愿意和特纳小姐这样美丽迷人的姑娘结婚的话,那他简直太没眼光了。”
“唔,这其中还有一件十分痛苦的往事呢。其实这个年轻人已经爱她爱到骨子里了。可是,大概两年前吧,那时他只是个孩子,在他真正与她交心之前,她曾离开这里去一所寄宿学校学习了五年。这个笨蛋却在布里斯托尔与某个酒吧女郎纠缠不清,结果被迫和她登记结婚,你说他有多愚蠢?这事谁也不知道,你当然能想到他做了这件蠢事之后是多么慌张,因为他做了一件被绝对禁止的事情,他要为此受到责备。在案发当天的那次谈话中,他的父亲又逼迫他赶快向特纳小姐求婚,他就是因为曾经做了那件蠢到极点的事情才急得乱挥手臂的。况且,他也养活不了自己。他的父亲为人冷血寡情,如果知道了实情,肯定会将他扫地出门的。出事的前三天,他是和那位当酒吧女郎的妻子在布里斯托尔一起度过的。当时他父亲并不知道他在何处。一定要注意这一点,这非常重要。不过,现在坏事却变成了好事,那个酒吧女郎得知他深陷绝境,案情严重,可能会被处死,于是马上抛弃了他。她给他写了一封信,告诉他说自己早已结婚,丈夫在百慕大码头工作,所以他们之间并没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可怜的小麦卡锡听到这个消息,应该会感到一点欣慰吧。”
“但是,假如他是无罪的,那么凶手到底是谁呢?”
“是谁?有两点请你要特别注意。第一,被害人和某人约在池塘见面,这个人绝不是他的儿子,因为他儿子并不在家,而他也不知道儿子什么时候回来。第二,在被害人不知道儿子已经回来的前提下,有人听到他大声喊“库伊”。这两点是破案的要点所在。现在,假如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来谈谈乔治·梅瑞秋斯1。其他那些不重要的问题我们明天再说吧。”
正如福尔摩斯所希望的那样,第二天没有下雨,一大早就晴空万里。九点的时候,雷斯垂德坐着马车来接我们。我们马上动身前往哈瑟利农场和博斯克姆比池塘。
雷斯垂德说:“今早的特大新闻,据说农场主特纳先生病情危急,生命不过旦夕之间。”
福尔摩斯说:“我猜他大概岁数很大了吧。”
“六十岁上下,他回国之前身体就已经不行了,长久以来健康状况一直不佳。现在这件事对他打击不小。他和麦卡锡是老朋友了,而且容我多说一句,他还是麦卡锡的大恩人呢。因为据我调查,他是无偿出租哈瑟利农场给麦卡锡的,一分租金都没收过。”
福尔摩斯说:“哦?这真有意思。”
“确实是这样。他想方设法地帮助他,附近的居民都对他的仁慈友爱赞颂有加。”
“原来如此。这样看来,这个麦卡锡原本是一无所有的,特纳先生给予他那么多的恩惠,他竟然还要他的儿子迎娶特纳先生的独生女,因为她将来必然是所有产业的继承人。而且麦卡锡的态度又是那么骄横,好像这只是一项计划,只要他提出来,别人就必须遵从似的。难道你们不觉得这一切很奇怪吗?而且我们都知道,特纳先生是不赞成这门亲事的,这样一来不就更奇怪了吗?这些都是特纳小姐亲口所说。你们真的没有从这些情况中看出点什么来吗?”
雷斯垂德对我使了个眼色,说:“我们已经用演绎的方法推断过了。可是我认为,轻率地发表议论和坐在这儿空想是不对的,探查事情的真相就已经十分难办了。”
福尔摩斯幽默地说:“说得对,你确实觉得探查真相就已经很难办了。”
雷斯垂德略微激动地回答说:“无论如何,我已经明确了一个你似乎难以确认的事实。”
“那就是……”
“那就是小麦卡锡确实是真凶,一切反对的意见都是空谈。”
福尔摩斯笑道:“嗯,月光1梅瑞秋斯确实比迷雾更明亮些。你们看,哈瑟利农场到了,是不是就是左边那个?”
“就是那个。”
那是一所面积很大、样式美观舒适的双层石板瓦顶楼房,灰墙上攀爬着大片的黄色苔藓。然而这间房子却窗帘紧闭,烟囱熄火,倍显凄凉,仿佛这不幸事件的恐怖气氛仍未脱离。我们叫开了门,女佣应福尔摩斯的要求,让我们查看了屋子主人遇害时穿的靴子,还有一双他儿子的靴子,尽管并不是出事时他穿的那双。福尔摩斯仔细量了量这些靴子的七八个不同部位之后,就让女佣把我们领去院子里,然后,我们就顺着一条弯曲的小道走到了博斯克姆比池塘。
一旦福尔摩斯开始热烈地寻找线索,他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如果你只熟悉贝克街那个沉着冷静的思想家和逻辑学家,那么现在肯定辨认不出他来了。他的脸时而涨得通红,时而阴沉发黑。紧锁的双眉,拧成了两道粗犷的黑线,眉毛下那双锐利的眼睛发出坚毅的光芒。他面孔向下,肩膀前缩,嘴唇紧闭,在那长而坚韧的脖子上,青筋突出,好似鞭绳。鼻孔扩张,活似渴望抓捕猎物的野兽。他是那么聚精会神地进行侦查,谁要在此刻提问和谈话,他全然无视,至多给你一个粗暴而简单的回答。
他顺着横跨草地的这条小道前行,然后走近博斯克姆比池塘。那是一块沼泽地,地面潮湿,上面散落着许多脚印。福尔摩斯有时匆忙往前赶,有时在原地停留,有一次他干脆绕到草地里去。雷斯垂德和我跟在他后边,这个官方侦探秉持着他那一贯的漠视和轻蔑的姿态,而我则饶有兴致地观察着我的朋友的每一步行动,因为我深信他的任何行动都是有目的的。
博斯克姆比池塘周围长满芦苇,约有五十码方圆,它位于哈瑟利农场和特纳庄园的私人花园交界处。池塘对面是一片树林,树林上面露出房屋的红色尖顶,这是有钱的庄园主住址的标志。紧挨着哈瑟利农场这一边池塘的是一大片茂密的树林,树林的边缘和池塘一侧的芦苇之间,有一块宽约二十步、狭长的湿草地带。雷斯垂德给我们指出发现尸体的确切地点,那里的地表十分潮湿,我可以清楚地辨认出受害人倒下时留下的痕迹。不过对于福尔摩斯来说,他那热切的神情和敏锐的眼光告诉我,他将从这被许多脚印踩踏过的草地上侦查出很多别的东西。他绕了一圈,像一只嗅出猎物气息的狗一样,接着转向我们的同伴。
他问道:“你去过池塘里,都做了什么?”
“我拿草耙在池塘里打捞过。我想也许能发现凶器或者其他痕迹。不过,我的老天……”
“哦,得了吧!我没时间听你说这个!你那个内八的左脚痕迹到处都是。一只鼹鼠都可以追踪到你的脚印,脚印就消失在芦苇那边。唉,如果我在这群像水牛一样在池塘里到处乱踩的人之前到了这里,那么事情就会简单多了。看门人就是领着一群人从这里走过来的,尸体四周六到八英尺的地方满是他们的脚印。但是,这里有三对不与这些脚印连在一起,而且不是同一双脚的脚印。”他拿出放大镜,趴在防水油布上以便可以看得更清楚,在整个过程里,与其说他在和我说话,还不如说他在喃喃自语。“这些脚印是小麦卡锡的。他来过两次,一次跑得极快,因为前脚掌的痕迹极深,而脚后跟的印迹则模糊不清。这足以证明他说的是实话。他一见父亲倒在地上就马上跑了过来。嗯,这里是他父亲踱来踱去的脚印。唔,这是什么?这是小麦卡锡站着谈话时用枪托顶端支着地的痕迹。那么,这个呢?啊,这又是什么印迹呢?是脚尖的!而且是方头的,这不是一双普通的靴子!看,这是来时方向的脚印,那是去时方向的,然后又是回来的脚印……这肯定是回来取大衣时留下的。那么,这一连串的脚印出自何处呢?”他来回察看着,有时脚印消失了,有时却又出现了,就这样一直追踪到树林的外沿,直到追踪至一棵极大的山毛榉的树荫下。福尔摩斯继续寻找,一直走到树荫的另一面,然后又脸冲下趴在地上,并且发出轻微的得意的喊声。他在那里趴了很长一段时间,翻捡地上的枯枝败叶,把看似泥土一样的东西装进一个信封里。他用放大镜不仅检查地面,还检查他能找到的所有树皮。在苔藓中间有一块石头,是锯齿状的,他仔细检查后,把它收了起来。然后他沿着一条小路走出树林,一直走向公路,一上了公路,就没有任何踪迹了。
他说:“这是一个十分有意思的案件。”这时,他终于又变成了平日里那个正常的福尔摩斯。“我想右边这栋灰色的房子就是门房了,我要去那边找莫兰说句话,或者给他写个便条。完事后,我们就可以坐车回去享用午餐了。你们可以先回到马车那里,我随后就到。”
大约十分钟后,我们便到了马车那里,接着就乘车回到了罗斯,福尔摩斯还带着那块他在树林里捡到的石头。
他拿出这块石头,转向雷斯垂德说:“你或许会喜欢这个。这就是凶器。”
“我找不出任何标志。”
“因为没有标志。”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石头底下的草还是活的,说明它放在那里才几天而已。而且这块石头找不到出处。加上石头的形状刚好和死者的伤痕吻合,并且此外没有任何其他凶器的踪迹。”
“那凶手呢?”
“是一位高个男子,左撇子,右腿是瘸的,穿灰色大衣和一双后跟较高的狩猎靴子。这个人抽的是印度雪茄,而且使用雪茄烟嘴,他的口袋里有一把很钝的小刀,是用来削鹅毛笔的。此外还有一些其他迹象。不过目前这些就足够帮助我们侦破此案了。”
雷斯垂德笑着说:“我是个怀疑派。尽管你的理论说得头头是道,但是我们要面对的可是英国陪审团,他们是讲证据的。”
福尔摩斯冷静地说:“我自有办法。我们各自按自己的方法来查案好了。今天下午我会很忙碌,很可能搭乘晚班火车回伦敦。”
“你想让这个案子悬而未决吗?”
“当然不,案子已经了结了。”
“关于那个疑团呢?”
“已经不存在疑团了。”
“那么凶手是谁?”
“我之前描述的那个人。”
“那么他究竟是谁呢?”
“找出此人不难。附近一带的居民并不多。”
雷斯垂德耸耸肩,说道:“我追求实际。我可不会到处去找一位左撇子的瘸腿先生。我还不想成为整个苏格兰场的笑柄。”
福尔摩斯平静地说:“好吧,我给过你机会的。你的住处到了。再会,我会在离开之前给你留张便条的。”
雷斯垂德离开后,我们便回到了所住的旅店,我们到达时,午饭已经摆好了。福尔摩斯不发一言,沉浸在思考中,脸上流露出痛苦的神情,这是处于困惑当中的人的表情。
餐桌被收拾干净之后,他说:“华生,坐到这把椅子上来吧,听我啰嗦两句。我不知道怎么做才好,我需要你的意见。抽根雪茄吧,听听我的想法。”
“请说吧。”
“我们在讨论这个案子时,从小麦卡锡的证词中发现有两点情况都非常值得注意,尽管我认为这两点于他有利,而你则相反。第一点是:他提到他的父亲还没看见他时就喊了声“库伊”;第二点是:受害人临死时含混不清地说了几个词,但是小麦卡锡只听清了“拉特”这一个词。我们必须从这两点出发去推敲案情。在开始分析前,我们先假定这个年轻人说的都是实话。”
“这个“库伊”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哦,这个词当然不是喊给他儿子听的。他当时还不知道儿子已经从布里斯托尔回来了。至于小麦卡锡能听到“库伊”这个词则纯属偶然。受害人当时喊的这一声“库伊”是给要约见的那个人听的。而“库伊”很明显是澳大利亚的一种叫法,而且只在澳大利亚人之间使用。因此可以猜测,麦卡锡约在博斯克姆比池塘会面的那个人一定去过澳大利亚。”
“那么“拉特”这个词又指的是什么呢?”
夏洛克·福尔摩斯掏出一张折着的纸,摊开在桌子上。他说:“这张是维多利亚殖民地的地图。是我昨天晚上往布里斯托尔发电报弄来的。”他指着地图上的一个地方说:“你念一下。”
我照着念道:“阿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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