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 3/3 页)
沈魏本来打算推辞,但是想了想道:“明日吧,今天实在是累了”边说着边从怀里取出一把牛骨柄的小刀,刀身还套了一个皮质的刀套,递给赵云澜。
“送你。”
赵云澜取下刀套,居然是把藏银质地的小刀,精巧锋利,尤其牛骨的刀柄握在手心温润趁手,很有异域风情,皮质刀套上还有个雄鹰纹样。赵云澜一生最爱自由自在,看到这个雄鹰纹样爱不释手,就跟孩子看到了心爱的玩具一般,笑眯眯又讨好地开口:“军师大人,这是哪来的?”
沈魏脸色微微一变,并不答话。
赵云澜又美滋滋地问了句:“你哪来的呀?”
“匈奴主城买的。”
“……沈魏,你!”
边塞的风总是很大,尤其深夜起风,多半还卷着沙尘。
沈魏沐浴完散着发回到了房内,见赵云澜还在查看刚才子昭递来的残兵、武器、物资名录,收敛了呼吸,没有作声,独自拿了点林静特意配的药膏,往自己双手涂抹。
“你放着,我来。”赵云澜嗅到了一丝皂荚的气味,抬头便看到沈巍正打算独自涂抹药膏,走了过去拿过药膏。
翻开沈巍双手粗看,打眼看并没有什么异常,若仔细看,就会发现上面有淡淡浅红色的细疤,这些疤痕密密麻麻遍布整个手心,正因为疤痕极多,第一眼看去还以为就是正常肤色。右食指的经脉受创严重,动作不太灵活,还有几个手指的指腹损伤了神经,伤口恢复后也经常麻木僵直,这才有了林静特别调制的药膏,这么涂抹已经三年有余了。每次赵云澜都涂抹地异常仔细,比沈魏自己要细致得多,赵云澜虽然也知道不可能复原如初,但在一层一层细细涂抹的时候,心底还会萌发一丝奢望,奢望某日此人双手复原,能与自己再共弹一曲《高山流水》。
赵云澜正这么想着,就听到沈魏慵懒地开口:“云澜,弹一曲琴吧?”
“难得军师有雅兴,自当奉陪。”赵云澜盖好了药瓶子,卸了甲胄,取来沈巍当年留在书院的那把琴,简单地调了调音。就听见通达天地的“泛”音,悠然而起。
沈魏眯着眼睛,眼角的皱纹好像琴弦,在琴声里曲折婉转,眼神缥缈而执着。整个人闲适地靠在胡床上,手指虚空轻点,和着赵云澜的琴声,无声地应和。
一曲《高山流水》未完,沈巍就已经进入梦乡,眉眼神情间还有琴曲意韵。赵云澜看着这个人的眉眼,不经意想起自己见到沈巍时说的第一句话:“高山流水,知音难觅;因果朝暮,终有定数。”赵云澜笑了笑,坐到胡床上准备躺下,沈巍似乎知晓,迷迷糊糊中侧了身子,给赵云澜腾了地方,两人很快地入了梦乡。
屋外黄沙漫天,明日战火硝烟,但此刻有一床,一知己,一阙好梦,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