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一章 乡土秩序的终结,泥沙俱混之法(第 4/4 页)
百姓们,同村之人,村里大姓人多,欺负人丁不旺的小户,能把人连皮带肉吞的一点不剩。
同族报团,是必定会欺负小户人家的,同村报团,必定会欺负外村的。
可,李孟羲计划的关键一步,是均分土地啊,让哪村的民夫回到哪村,那好家伙,这些回了村的一伙人,对村里的土地什么熟极了,村里地主人跑的跑,死的死,没人了,这些民夫们就认为村里的土地全是自己的。
然后分田的时候,本村的民夫会霸占着本村的地不让分,进而仇视外来的民夫,进而,仇视要强分土地的义军。
村里百姓,强视村中土地都是他们本村人的,这很正常,毕竟从道理上来讲,村里的土地,村里百姓世世代代在耕种,从继承上来说,同村的人天然具有继承土地的法理。
这不是讲不讲道理的问题,而是本地人必会报团,必会排外。
这可好,巨鹿被已经没有地主豪强了,结果,本来无地的穷苦百姓一回到村里,就视村里的地都是他的了,就开始从地主的角度思考问题了。
这可好,只要乡人各回各乡,村人各回各村,那新的地主阶级,立刻就诞生了。
乡土秩序,除了对安稳稍微有点作用以外,其他的,全是负面作用。
土地改革,与乡土秩序,是对立。
再有,日前,李孟羲方才想明白该怎么使巨鹿之民人无相欺,他想到的办法是,一人发一把强弩。
现在,强弩暂时还没有,要是,大家都举目无亲,都没有依靠,谁也不会欺负谁。
可是,要是别人一个村里抱一团,你们几个外人孤零零的,别人欺负你,你怎么拿个木枪反抗一群人。
所以,为平等计,为生民尊严计,巨鹿一地,当无有亲族,无有同村,只有家家户户。
当人人无亲族依靠时,则人人都是孤零零的,则谁也欺负不了谁。
到了这时,孤零零的巨鹿百姓,便只能依靠义军的秩序,于是,义军便可以稳稳掌控住所有人。
问题很简单啊,你跟别人起了口角,同村的人跑出来,把对方打了一顿,同村的人都已经帮你把问题解决了,那就不用去靠义军主持公道了。
反过来,你要是跟别人起了口角,举目无亲,这时,想求公道,便只能找义军来主持正义。
于是,百姓只能依赖义军,利害关系牢牢结合在一起,义军将就能对百姓有强大的领导能力。
所以,既然军队的编制已经散了,那索性,什么乡土,什么同村,都散了,要散他个七零八落。
“南乡迁北,北乡迁西,河东散河南,河南迁散河西,使东南相杂,北西间分。
此为,泥沙俱混之策!”
李孟羲说的这一切,关羽都不很明白,关羽不懂,为何乡土不能复聚,为何同族不能同村。
在关羽想来,同村同族人聚到一起,若有外人欺凌,也好有人撑腰。
关羽全然错了,当人和人都是孤零零的时候,所有人都形单影只,人反而不会被欺负了。
恰恰是乡土亲族力在,有了势力,人才更会仗势欺人。
试问,哪一个被欺负的人,不是被对方一伙同族,一伙同村人一起欺负的。
若是,荒野相遇,亲族同村都不在,两人途遇,形单对形单之时,又有几起欺凌?
乡土亲族,恰是欺凌和压迫产生的根源,而不是因为有乡土亲族的存在,而减少了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