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 无题(第 3/4 页)
故需特立屠匠营一营, 人手不需太多,三五队足以。
又因,大型牲口,如黄牛,骡子,战马等,抬时最少需六人,故,屠匠营最少,六人一队。
此所以,屠匠营不同于战兵五人一伍,不同于板车匠人十人一什,而用六人一队之缘由。”
屠匠营既然成立,有了基本框架还不够。
白日想到的还有其他细节。
李孟羲停笔片刻,又写道。
“但凡需要多人协同分工合作之任,如做板车,如屠宰牲口,则必须有组织架构,且必须有能协作之能力,及基本纪律。
于当下,纪律只养成,在于先有组织架构。
组织架构之成,在于板车。
因何在板车?
一板车,上可放屠匠营忙碌之时所有工具,如长棍,如各类刀具,挂钩,及分肉之案板。
屠匠个人铺盖和杂物,亦可放于车上。
此时,一营屠匠,板车谁拉?拉多久有替?谁人来替?
方方面面,利益纠葛,屠匠之间,在协调此中纠葛之中,便锻炼了协调和组织能力。
如同航母未成,先练水兵,就是此道理。
板车之于屠匠,等同航母之于水兵。
由此微小节学得,若军练立营,不管骑军水军,纵无马匹船只,亦可先练组织、纪律。”
屠匠营的方方面面细节写完。
该写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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