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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章 祈铃木(第 1/4 页)

    一只手转着钢笔,指尖只剩得一片黑金色的残影;另一只手则轻轻捏着一个浅褐色的羊皮纸信封,路易半躺在房间里的真皮沙发上,眼睛半眯着,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然而若是有人能看到他的眼睛,一定会不寒而栗。

    那对平日里水润的黑色眼眸中,此刻正放出摄人心神的光芒,肃杀冷定。

    又来了……

    第二十一封信。

    手指微微一弹,那支名贵的aurora钢笔顿时停在了他的指尖,就这么完美地找到了平衡点,仿佛一只展翅欲飞的黑金色蝴蝶。路易缓缓放下笔,右手摸着下巴,左手仍然用两个指头夹着那封信。

    那样薄的羊皮纸,却很结实,散发着古老久远的气息。有墨色的三个字写在信封正面:致路易。

    一模一样的称呼。一模一样的开头。一模一样的内容。几乎与前二十封没有任何区别。

    只是……

    写信的人在末尾加了一句话:

    真是抱歉,最近出了点事情,所以信送得晚了点。

    墨水晕开在浅色的纸上,字体依旧清秀飘逸。只需一眼,路易便判断出这个人用的钢笔还是以前那种,甚至连墨水都未曾变过。

    早在近一年前,收到第三封信的时候,路易就暗自决定去一探究竟。别人信不过,他就只好自己动手。好在他是大户人家的孩子,信息资料都齐全得很,不出一个月他便查到了钢笔和墨水的来源。

    钢笔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牌子,帝国随处可见,几乎人人都用过,因此这条线索没什么用处。那墨水也极其常见,但路易无意间发现了一件事——

    这种名为“天之墨彩”的墨水,产自东域。

    经过几万几亿年的发展,世界逐渐被分为了三大块:特拉格洛帝国位于世界中心,占据了近二分之一的领土;西边是日诺朗洲,在日诺朗语中意味“太阳永不坠落的地方”,盛产羊毛、蚕丝等华丽的丝织品;而东边则是东域,居住着很多土著人,发展相对落后,但历史文化久远,可谓是世界历史遗迹的中心。

    而“天之墨彩”牌的墨水,则是一种远古人类——德星人——的骨头磨碎后,混合特殊的汁液再进行一系列复杂的加工得到的。听起来这墨水有点珍贵,但其实那是东域随处可见的物品,在艰苦的环境中几乎人人都懂得如何独立生活,而制作墨水就更不在话下了。

    虽说是东域的常见品,但帝国这边反而很少有卖的。因此,那个送信人,有很大可能去过东域。

    虽然这条线索目前看上去似乎没什么价值……

    路易继续沉思。也许……其实送信人和写信人压根就不是一个人?

    那倒也是有可能的。谁规定自己写的信必须自己送了?

    路易越想越烦躁。反正不管是写信人还是送信人他一时半会儿也解不出来。将目光移到信的内容上,他的眼神变了数变。

    在市精英赛前他没怎么打过架,而最近的一次是……

    和玄夜初次见面的时候。

    是了,那样也说得通。虽然时间稍长了点,但写信人还特意在信的末尾说明了信送晚的理由,难得和他多“聊”了几句。

    那么问题来了:对方又是怎么知道他与玄夜打了一架的呢?

    算了……这个问题也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俗话说事不过三,到了第二十一次的时候,他已经懒得再细细琢磨了。

    目前看来那人并无恶意。手头的线索还是太少,而最初的怀疑对象——斩玉——似乎最近也没什么可疑的地方。他可不想因为一个怀疑就与对方撕破脸皮。

    “喂,路易!”某人的呼喊猛地把他从纷乱的思绪中拉回现实,“你再不走,就没有早饭了!”

    路易“哦”了一声,慢条斯理地将信塞到行李箱的暗格里,然后“咔嗒”一声上了锁。这封信,暂且还不能被别人看到。

    玄夜和白头发的那家伙已经走出了门。斩玉在路易身后关上房门,四人便在沉默之中往楼梯走去。

    路易瞳中隐隐有火焰跃动。就在刚才,他们好不容易从“情侣房间事件”中恢复过来,开始忙着整理行李时,路易忽然在他的枕头下发现了那封信。于是他就不动声色地拆开了信封,很慢很慢地把信看了一遍,又不动声色地把羊皮纸整整齐齐地叠了回去。然后他就捏着信封坐在沙发上陷入了沉思。

    其余几人皆是好奇地看了他几眼,但路易只是挥挥手告诉他们自己没事。于是那三人就不再理他,各忙各的去了。这片清静也正是他求之不得的。

    接下来的几分钟里,他重新把思路捋了一遍——这是他每收到一封信后都会必做的事。

    肚子忽然“咕咕”叫了起来,打断了路易的思考。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从早上起床开始就什么也没吃。

    居然敢让路家少爷挨饿!路易三步并作两步下了楼梯,大步走到一楼的餐厅前。微微一笑,确认自己的着装都非常整齐后,他缓缓推开了玻璃制成的旋转门。

    大部分学生已经到了,正排着队端着盘子在一排排窗口前打饭,欢笑声此起彼伏,显然大家的心情都很愉悦。不过这餐厅怎么这么简陋呢……甚至还比不上星源学院的食堂……

    路易盯着一个窗口里长得很像馒头然而形状却奇奇怪怪的食物,张了张嘴,最终什么也没说,很干脆地移开了目光。

    他最后还是吃了两片面包和一碗牛奶,只不过他事先在吐司上涂了一层厚厚的甜辣酱,这才勉强将烤得干硬的面包咽了下去。虽然表面看不出来,但他其实是个正宗的重口味肉食者。然而看了看那边的炒肉,他立马打消了这个念头。

    小组其他三人早已开吃了。斩玉正大口大口地啃着一个包子,莫霜依面无表情地喝着碗里的素汤,而玄夜——

    他的目光顿住了。

    外面裹着一模一样的校服,玄夜看上去与其他人并无两样,只不过是瘦了一圈而已。然而他吃东西的样子极其迅速——不,不能说是迅速,这简直可以用生猛来形容!他左手拿着一个大馒头,右手端着铁碗,正仰着头把豆浆灌进肚里。那么一大碗,他就中间停下来咬了一口馒头,然后……整个碗就见底了。

    他又三两口把手里的馒头吃完,同时从盘子里拿起一枚鸡蛋。他不像别人那样小心翼翼地剥开蛋壳,而是双手捏住鸡蛋两端,轻轻一用力,就将鸡蛋连着外面的蛋壳从中掰开!然后他很是粗暴地捏碎了蛋壳,一口一半,那个白水煮蛋就这样带着些许蛋壳碎渣被他吞进了肚——是的,他就咀嚼了一下,那个蛋就不见了。

    路易看得目瞪口呆。从吃馒头到喝豆浆再到吃鸡蛋,整个过程不超过一分钟。

    他突然很想知道对方到底有没有尝出食物的味道。

    “我吃完了。”玄夜淡然起身,面无表情地随手从桌子上扯出一张抽纸擦了擦嘴,然后将纸巾揉成一团丢在桌上,就头也不回地往食堂大门走去,“我回房间了。”

    斩玉正往嘴里送一块牛排,看到玄夜离开,那牛排送到一半就停住了;连莫霜依这个万年冰封脸都难得愣了愣。路易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还剩下一大半的牛奶和面包,又看了看玄夜一干二净的碗——真不知道那家伙是怎么做到连一滴豆浆都没有剩下的——最后紧紧闭上了嘴巴,决定什么都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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