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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章 祈铃木(第 2/4 页)

    然而他慢慢地嚼着干硬的面包,心里却陡然升起一丝警惕。

    刚才玄夜吃饭的模样……简直就像一头野兽!还是最凶残的那种!似乎在他眼中,馒头不是馒头,豆浆也不是豆浆,所有食物都仅仅只是可以用来饱腹的东西。

    至于他剥蛋壳的时候……不,他根本就没剥蛋壳!他好像一点儿也不介意把整个鸡蛋连着蛋壳都囫囵吞下去,反正蛋壳又不是不能吃。

    路易无法忘记玄夜的眼神。

    对方紧紧盯着眼前的食物的时候,那目光甚是凶狠贪婪,漆黑的瞳孔中有野兽般的光芒放出。他吃得很快,也很野蛮,像个野人似的无比粗鲁,似乎生怕别人会来抢,或者这食物下一秒就要飞走了似的。

    那是一个快饿死的人才会有的神情。

    那个少年给人的感觉一直都是冷漠诡异,但比起莫霜依的冰冷来又多了几分阴狠与神秘。但是莫霜依吃饭的时候非常优雅——或者说是矜持——完全不像玄夜那样猛兽般狼吞虎咽。

    路易非常清楚什么样的人面对食物时才会有这般表现。

    如果说光凭以前的推断他还不能完全肯定的话,那么如今他几乎可以毫不犹豫地确定,玄夜小时候过得一定非常悲惨,甚至有可能是流浪的生活。

    只有这样,他才会饿到几近死亡的地步,基本上吃不饱肚子。也正是这种有了这餐没下餐的生活,才会让他在不知不觉中养成如猛兽般进食的习惯。

    路易大概没有想到,自己的推断其实已经八九不离十了。

    玄夜当初躲避追杀的时候,的确与流浪汉没什么两样,甚至还不如他们。数年来他基本上没有彻底吃饱的时候,哪怕是一小块发馊的面包都能让他欣喜若狂。至于馒头、豆浆和鸡蛋,小时候的他根本想都不敢想,连鸡蛋是什么都没听过。而且吃的时候不仅要提防身后的追击者,更要小心某些野兽的突袭,甚至是族人的抢劫。他曾为了垃圾桶里的半根鸡腿,杀死了自己的青梅竹马。

    所有的感情所有的血脉,都在快饿昏的时候荡然无存。

    为了食物,什么事都可以做。

    只要能活下去。

    当然这些是路易无从得知的——他的推理能力还没好到这种地步。不过光从玄夜刚才的吃相来看,他已经可以肯定这个人以前的生活情况了。

    当然,对方也愈发危险。

    因为这种环境长大的孩子,会为了生存而不惜一切手段。他开始有点明白为什么在训练场与玄夜初次见面的时候会感到对方身上强大的黑暗气息了。

    那么……他究竟是谁呢?

    注视着玄夜离去的背影,路易心中已转过千百个念头,但脸上的表情却自始至终没有变化,嘴角依旧噙着淡淡的微笑。莫霜依是天生面瘫,他却是个技艺高超的演员。

    他慢条斯理地嚼着吐司,辣味与甜味混杂,冲淡了面包难以下咽的干硬。他才不会像别人那样直接抱起碗就喝,而是握着一把银色的铁勺,修长的手指轻轻环绕在勺柄上,以极其优雅的姿势舀起牛奶送进嘴里。

    即便是再难吃的食物,他也会吃出贵公子的风范。

    “开幕式是下午三点,对吧?”斩玉边啃包子边问。

    “嗯。”路易放下勺子,碗里干干净净——不浪费食物是良好美德,“所以,吃完饭,我们是不是可以四处逛逛了?”他站起身,带着淡淡的笑意。

    “嘿!”忽然有人从后面拍了他肩膀一下,“怎么,吃完了?刚好,一起去走走吧?”

    路易回头,刚好撞上了江鹤颜那对浅灰色的眸子。他还没开口,就听对方又兴致勃勃地说:“我突然想到一个新点子!要不我们赌……”

    那个“赌”字还未出口,路易瞬间便知事情不妙。他于是很干脆地打断了他:“你在做梦。”然后就毫不犹豫地向餐厅门口走去,同时还不忘推了江鹤颜一把。

    二人顺着人流出了餐厅,一直走出整个酒店。明媚的阳光从亘古不变的碧空上倾泻而下,早晨的空气是如此清新,全然没有燥热的感觉。

    “唔,我们去哪儿逛逛?”江鹤颜随意地问道。

    路易只是耸了耸肩,表示自己无所谓。每年都来,他已经在流溪谷逛了整整五年,第六次的时候还有什么好逛的呢?

    “喂,你看那儿不是公子长安么?”江鹤颜眼尖,一眼便在人群中注意到了那名风度翩翩的少年,“怎么样,把他也拉上?”

    不等路易回答,他就冲那边喊了一嗓子:“喂,叶二公子,这边!”

    叶长安偏过头来,淡淡地笑着,清秀的面孔儒雅柔美,浅色的瞳孔中一片清澈。路易不得不感叹不愧是这家伙,连普通的校服都能穿出古装的感觉。

    “何事?”他穿过人群来到二人面前,轻声询问道。路易顿时就感到了扑面而来的春风般和煦的气息。

    “一起去走走?”江鹤颜冲着外面繁华的街道扬了扬下巴。

    “随意。”叶长安依旧是淡淡地笑着,浅色的瞳孔近乎透明,“我刚好要去镇上的药草店里买些药材,不知二位是否有兴趣一同前往?”

    流溪谷是一块很大的地方,正式比赛的地点就在谷中央,而酒店的位置则安置在附近的一个小镇上——翠玉镇。

    三人在川流不息的街道上走着,头顶成片的绿叶很好地遮挡了炽热的阳光,只有丝丝缕缕的光束从枝叶的罅隙中漏下,在地上汇成点点光斑。拥有四季常绿的树木也是翠玉镇得名的原因——这种树被称为“祈铃木”,非常少见,是帝国南部特有的品种之一。

    路上行人很多。除了身穿各异校服的学生或巡逻的老师,还有不少外来游客。可想而知,他们特意挑了这个时间来这里,不仅是为了看夏日最盛的祈铃木,更是为了即将开始的市精英赛——当然,他们是要掏钱买票的。

    叶长安忽然停住了脚步。“这棵树快死了。”他微微仰头,凝视着道旁的一株祈铃木,几乎是自言自语道。

    路易和江鹤颜亦是驻足察看,然而绕了一圈,愣是没看出什么异常。那棵树深褐色的枝干非常粗壮,巨大的根埋入深不见底的土壤中,绿叶层层叠叠,中间藏着数个淡红色的圆形果实,沉甸甸的,压弯了枝头。

    “这树……有什么问题吗?”江鹤颜抓了抓头发,不解地问道。

    公子长安只是静静地抬头仰望,眼中有路易看不懂的情绪翻涌。最终他只是轻声回答:“这个季节的祈铃木是不会结果的,它所有的营养都会用来生长枝叶。”

    他随手指了指其他的树。“所有祈铃木的叶子都是绿中有蓝,在植物学中被称作‘翡翠叶’,蓝绿色能更好地反射阳光。而这棵祈铃木——”他又转回原先的树,“蓝色已几乎消散,叶尖呈现一片模糊的蓝晕,叶根出现浅黄色的斑点,而且普遍比正常叶子要小一圈,很明显它生病了。”

    “好像有点道理!”江鹤颜恍然大悟。

    被他这么一说,路易也发现了这棵树的特殊之处,不过他还是忍不住问道:“那你又凭什么判断它生病了就一定会死呢?”

    “我刚才说了,在这个季节祈铃木是不该出现果实的。一旦在夏季结果,那么很大可能是它感染了一种名为‘蒂蕊芯’的病——由日诺朗洲的著名植物学家海莲娜·蒂瑞最先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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