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义兵(第 3/4 页)
“那你当兵又是为啥?”
“我也不知道,就觉得该走这条路。”稚英说。
“我知道。”成谯手一挥,撑起身子,“你只要想离开大山,对不对?许多像你这么大的男孩会选择从军这条路,还不是因为他们不愿一辈子待在乡下。”说到这里,成谯探起头,借着窗外透入的微弱亮光打量着稚英,“但你有没有想过,到底为何要离开家乡?当兵打仗到头来又是为了什么?”
“为什么?”稚英问。
“还不是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成谯显得颇有经验似的对稚英说,“相信我,没别的。”
“不知道。”稚英摇了摇头,“我总觉得还有些别的什么原因。”
“还有,就是贵族老爷们的事业了。”成谯呵呵一笑,“但那跟咱们可没啥关系。”
稚英想了想道:“若是为了生活,可以去当学徒,不必非要当兵吧。”
“那你就不懂了。”成谯一本正经的说,“咱们安甸人崇尚英雄,厚赏战功,所以当兵最挣钱。只要不怕死,还有机会飞黄腾达。这可是穷苦人家最好的出路。难道你不是这样想的?”
“我,我只想做一件荣耀之事。”稚英吞吞吐吐的说。
“荣耀之事?”成谯一副莫名其妙的表情,“什么是荣耀之事?”
“就是能够被人记住,被人传颂的事。”
“噢,那你野心不小。不过很可惜,那些是贵族老爷们的兴趣爱好。”
“快睡吧,两位老爷。”
黑暗中,一个声音忽然冲他俩吼道。
稚英后来还是睡着了。
他还做了个梦。他梦见自己头戴金盔,身穿闪亮铠甲,手握长枪,英姿勃发地骑在一匹毛色雪白的骏马背上,冲着一位异常美丽的姑娘傻笑。笑着笑着,他感觉浑身一抖,然后就醒了。
他感觉非常难堪。但幸好其他人都还在睡,并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
稚英不是第一次做这种梦,也不是头一次善后,所以不慌不忙。
他从床上爬起,穿上外套,轻手轻脚去了趟茅房。当他从茅房回来,准备上楼时,听见不远处有“嘚嘚”马蹄声,便探头往中央广场方向张望。马蹄声正是从广场上传来。但他什么也没看见。于是他爬上自己住的二楼,走到面对广场的连廊,扒着栏杆朝下看。站在连廊上,能看到整个马场。
此时,晨曦微露。场上一人策马飞驰,另一人骑在马上在一旁观望。
原来是有人天不亮就在场上练习骑术。
那人绕场快速骑行,不时弯弓搭箭,向沿途所立十二根被缠成草垛状的柱子发射。那些柱子上所扎草人的头部、胸部甚至腹部均已扎满箭矢,惨不忍睹。
稚英掂量着,若按博犁大叔要求,这样的练习须每箭命中同一位置才算合格。“手臂抬高,架平了再放箭。”稚英看得认真,忍不住给那人支招。
马上那位骑手还没回应,场边另一位已转身抬起了头。
因为对方身披斗篷,从头到脚都罩了起来,稚英起初并未注意到马上这位瘦小个儿居然是名女子。当然,这样看来,她个头也不算小了。
女子额头白皙,柳眉高挑,一双新月弯弯的眼睛灵秀瑰丽,朦胧如清晨之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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