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法律与道德(第 2/4 页)
此时大明不太重视法律,这也是朱翊钧不能按照《大明律》处置官员的原因,此时大明从朝廷到地方,所有官员以伦理道德自居,凡事问迹不问心,现在伦理道德占据高地,官员凭着良心做事,百姓苦不堪言,朱翊钧虽然反对张居正在北方推行一条鞭法,不过他赞同张居正推行考成法。
朱翊钧并不想成为一个因自己好恶惩罚官员的皇帝,杀人容易,让众人宾服很难,四书五经提倡读书人节俭,可是每个人都有私欲,大明又有几个能做到海瑞这样?
理想主义虽然很好,也是百姓的福分,如果大明有十几个海瑞,每人管理一省,那么大明百姓永远不会推翻大明,可是这现实吗?
百官让朱翊钧节俭,他已经做到几分,裁撤宫里宦官和宫女,又减少宫内一切用度,百官是否像张居正一样双标?让皇帝做表率,自己铺张浪费,奢华无度?
大明的官员任命,大部分由廷推决定,内阁、吏部、都察院、还有朱翊钧本人,决定山西官员人选的问题。
大明的廷推,由文官和皇帝决定,朱翊钧也不能决定官员的人选,他想任命官员,只能找他们商议,官员不由廷推而进者,这是不合法的,朱翊钧可以赏赐季伯常为锦衣卫百户,这是因为锦衣卫是皇帝的私人护卫。
廷推由吏部尚书王国光主持,朱翊钧坐在椅子上,内阁和都察院分左右而立,廷推并不适用于内阁大臣,因为内阁在名义上,属于皇帝的秘书班子,司礼监是私人秘书班子,廷推也不能由内阁和皇帝决定,大明官员十分看重廷推,由吏部会同都察院、九卿共同廷推,没有九卿也可以。
不过皇帝不能中旨任命官员,内阁也不能推用官员,这样会导致很多议论,弊病也很严重,不由吏部而得职位,往往会被排挤,官员也会感觉羞耻。
吏部尚书王国光把廷推的名单公布出来,一般一个职位,会有两三个人选,这些人选由皇帝勾选,再由大臣们商议,最后廷推出结果,公布出来。
朱翊钧对官员任命感兴趣,不过他要压制自己的欲望,现在大明官员任命,还是由张居正决定。
张居正经常以私人函件的形式,授意他亲信的总督、巡抚,要他们如此如此上奏,然后张居正以内阁大学士的身份,票拟批准自己的建议,为了鼓励自己的亲信,有时还会给亲信的函件上暗示,这种做法确实有些不妥,这些事在其他官员眼中,就是上下其手,培植自己私人势力。
想要做事,培养自己的私人势力,朱翊钧认为没有什么,大明幅员辽阔,想要做事就要有人去实施,不过张居正这种强权做法,对他与他的亲信是良法,对整个大明官场,有害无益。
各省与各省的情况不一样,推行政策不能一刀切,各府、各县行政效率的增进,必然是缓慢的,有些事五年可以做成,利用强权一年完成,就会有很多弊病,强求效率曾高,就会造成各府、各、州、各县的不安,造成整个文官集团的分裂,最后搞来搞去,还是转到伦理道德问题。
张居正要求朱翊钧节俭,可是他本人奢华无度,这些事官员都看在眼里,他有权力时,很多官员就弹劾他,邹元标弹劾张居正,被打折一条腿,发配到贵州。
还有魏允贞也上疏弹劾张居正,这些人都在攻击张居正的私德,而张居正的私德,确实做的不好,张居正要求其他官员节俭,但是他不能以身作则,这当然会给人口实,这也是张居正倒台后,很多人都参与清算的原因。
朱翊钧并不想清算张居正,如果他清算张居正,以后谁还会为朝廷做事?
功劳是功劳,过错是过错,有错的地方要责罚,有功劳的地方,也会给他记上,趁着张居正活着时多打击他,这样也能保全他的家人,这也算朱翊钧的良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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