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耕战建国(下)(第 2/4 页)
虽然各亲王被改封到海外建国之后,原爵位岁俸被取消,但是却可以领到三份官职俸禄,而且本国的赋税只需要缴纳三成给朝廷,剩下七成皆由其自行分配使用。
朝廷有新的国策或邸报下达,也会行文给各藩国的国王。
换句话说,海外各藩国虽名为国,实则为大明治下一个拥有高度自治权的省。
在朝廷官方记录之中,藩国境内的文武官员品级,与朝廷一样,还是九品十八级。
故而,由藩王直管的亲王都督府、六署、监察司、通政署、国理寺、宗正署等藩国衙门,地位比从二品的承宣布政使司衙门低半级,即正三品。
这里对于布政使的品级做个介绍,因为在《明史·职官志四》中说布政使是正三品,其实这是历史上宣德朝之后才形成的定制。
而在宣德朝之前,仅仅洪武一朝,布政使的人数与品级就有多次调整。
洪武九年,置布政使一人,正二品。
洪武十三年,置布政使一人,正三品。
洪武十四年,置左、右布政使,各一人,正三品。
洪武二十二年,置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从二品。
当朱棣奉遗诏继位之后,在永乐二年,对布政使的人数和品级进行了重新规定,仅保留布政使一人,从二品的品级不变。
按照《宗藩条例》的规定,在藩国国都,建立宗学,即小型的大本堂,传授本国宗室子弟文武之道。
亲王之子十岁可封郡王,十五岁才能开府建郡王府,而每个郡王都有两座王府。
依据朝廷的宗王坊之制,各藩国国都建造有小型的郡王坊。
各郡王在迎娶王妃时使用,以及就藩后再回到藩国王都觐见国王时居住。
至于另外一处郡王府,则是在郡王的封地之处。
老朱在最终版的祖训里规定:“凡皇子、皇孙、皇曾孙、皇重孙,自年满六周岁起,必须进入大本堂进学,习儒法之术与御下之道,少则六年,多则九年,方可结束进学。”
这里面的皇孙、皇曾孙、皇重孙,主要指的是亲王之子。
除了太子外,当朝皇帝的其余皇子会被封为亲王。
亲王的儿子是皇孙,其嫡长子继承亲王爵位外,余子皆封郡王。
那么第二代亲王的儿子就是皇帝的曾孙,第三代亲王的儿子则为皇帝的重孙。
说白了,按朱元章的意思,这些有资格到大本堂进学的孩子,皆为亲王之子。
因为郡王的孩子,除了嫡长子继承郡王爵位外,其余诸子便逐渐与亲王嫡系越来越远,自然与当朝皇帝的血缘也会更远。
也就是说,郡王之子将来继承大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也就不在培养范围之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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