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第二百零六章:普法之路任重道远(第 1/4 页)

    文渊阁内,朱标在翻阅着重新修订的《大明律》,陈云甫则在发呆,整间殿宇一片寂静。

    蓦然间,朱标的手停住了,陈云甫也回过了神。

    “咱看罢了。”

    朱标开口,微皱眉头:“在这份新的《大明律》中,很多以往的重罪是不是遽然间改的太轻了,尤其是对于从犯和犯盗窃罪者。”

    陈云甫站起身,回道。

    “殿下,原我大明律,对于谋反、谋毁、谋叛等三大罪,一经发现不分首从,诛夷三族。

    另外便是官吏受贿,本来大明律初定时,有禄人(官)受贿八十贯、无禄人(吏)受贿一百二十贯处绞刑,而对于这些受贿者官吏的家眷,是不予处罚的,但是这条法律很快就形同虚设。

    陛下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遽尔变成受贿五十两剥皮实草,后又改成三十两剥皮实草。

    再到后来郭桓案案发,只杀官员,陛下已经不满足了,开始迁怒与其家眷,初为流放后亦杀之,贪污罪之重已经罪比谋逆了。

    为了这条律法的修改,臣等召开三法司联席会议的时候也争论过,邹寺卿认为,贪官的家眷享受了贪官贪污所得的非正当利益,理应同罪。

    臣认为很不妥,遂反问邹寺卿。

    ‘何谓享受非正当利益。’

    邹寺卿对言。

    ‘吃好的、穿好的。’

    臣复回道。

    ‘若是按照邹寺卿这么说,既然贪污依我大明律处要剥皮实草,如我陈云甫赴同僚之宴或家有喜事同僚奉送礼金,这笔礼金我陈云甫给家里人买了衣服买了吃的,那日后同僚被查处犯有贪污之罪,我这也算是跟着吃好的,穿好的,属于享受了非正当利益,我应不应该自刎谢罪?我的家人应不应该也跟着自刎啊。’”

    朱标笑了出来,这句话还是当初他和朱元璋据理力争时所说的,没想到现在被陈云甫拿出来回击邹俊。

    不过理确实是这个理不假。

    “没有一个贪官在第一次贪污时会四处炫耀,说自己贪污了一笔钱,等到其家眷知晓亦是在事后,身为家眷就算要挑他们的罪过,那也只是包庇行为和窝藏罪犯,总不能也算贪污吧,按贪污斩首合理吗?”

    -->>(第 1/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说好的文弱谋士,你一人战三英? 某霍格沃茨的魔文教授 骗了康熙 活埋大清朝 我在现代留过学 不是吧君子也防 万历明君 我的谍战岁月 三国模拟器:这个马谡太稳健了 晋末长剑 红楼琏二爷 大清要完 谍影:命令与征服 寒门崛起 机战:先驱者的归来 大明烟火 大唐腾飞之路 北齐怪谈 蜀汉之庄稼汉 左舷
最多阅读 民国之文豪崛起 江湖三女侠 穿成反派总裁小情人[娱乐圈] 北齐怪谈 晋末长剑 三国模拟器:这个马谡太稳健了 希腊神话 万历明君 秘密部队之龙焱 机战之无限边境 冰川天女传 沉溺 全唐诗 大清要完 星海王座 斗罗:开局收服蓝银皇 世子妃 穿越1630之崛起南美 诸天机缘从吞噬开始 办公室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