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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六章:普法之路任重道远(第 2/4 页)

    “邹俊怎么说?”

    “他能怎么说,不吭呗。”

    陈云甫耸肩一笑:“臣办婚宴那日,朝中王公贵胄、文武百官来了不少,若臣是个贪污犯,那国朝得砍多少颗脑袋。”

    “咳,放肆!”朱标板起了脸喝斥道:“咱和父皇也去吃了,怎么着,你还打算连我们爷俩都砍了不成?”

    “臣万死。”

    陈云甫连忙低头认错,续言道:“臣的意思是,法律不能只允许州官放火,不允许百姓点灯吧,如果仍按照陛下和邹寺卿那种认知,事事都要如此偏激,那国朝上下就没有一个能独善其身的。”

    法律不是过家家,我开心怎么都行。

    老百姓可以热血冲动,看到贪官恨不得把贪官一家子杀光才解气,但陈云甫是制定法律的,他不能也这样吧。

    要真按照老百姓这种冲动想法,那第一个造反还是老百姓。

    为什么,因为老百姓家里也有吃喝宴请。

    张三在家睡的正香就被拉出去砍头,理由是昨晚朋友请客吃饭,宴资来自盗窃,张三属于享受了不正当利益属同罪犯,斩!

    这样的法律下,老百姓不造反才怪呢。

    作为法律的制定者、贯彻者和推行者,陈云甫既要小心翼翼的不去碰触绝对红线,又要尽可能的替天下老百姓争取利益。

    哪怕老百姓们不理解,指摘他这么做是在包庇贪官。

    “妄兴株连这一条,咱也不支持,确实太过于苛刻且缺少了基本思维。”

    朱标点点头,他是太子当然明白陈云甫的用心。

    哪能全凭自己心里痛快就想干什么干什么。

    这样的事,也就老朱现在老了才这么做。

    就像之前所说,贪污罪刚制定的时候,那是朱元璋刚刚建国之初,朱元璋自己也很明白,所以不会去追究贪官的家眷,并且也没有剥皮实草之刑,只是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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