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挖心伪案疑云(第 1/4 页)
几日之后,长乐乡。
自凤栖山上归来,又过了一段日子,按照女鬼挖心的频率来看,那女鬼该是又要出没了。
宋慈他们做了万全的准备,翟家和柴家都加派了人手来监视,就等着方玉婷的婚书一到,便可以行动了。
但谁都没想到的是,这看似没有任何背景的翟金玉却又给他们惹出了一件大麻烦事。
而这一切,还要从几日前说起。
那一日,天刚蒙蒙亮,打更的还在巷口和最近一直蹲守在附近,假扮成乞丐的官差打了声招呼。即使是夏日,晨露时分仍然有些阴冷,尤其是昨夜还下过雨,因此那看起来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假乞丐不由得搓了搓手,紧紧地抱住了自己的肩膀,蜷缩在墙边。他的眼睛虽然时不时朝着翟家的后门望去,但心里只想着那假扮小贩的同僚能赶紧过来和自己交班,好让他回家换身衣裳,再喝上一碗热气腾腾的粥,好好躺在床上休息。
他们已经在这里守了七八日了,可那姓翟的还过得好好的,别说什么女鬼了,出入那翟家的,连个外人都没有,也就是翟金玉和他那五十来岁的瞎老娘,还有一个半大小子的书童,两个伺候他和他娘的小丫鬟,一个炒菜的婆娘,一个留着八字胡的管家,外加一个整日就知道傻笑的苦力长工。
假乞丐正想着,却听得远远地吱扭一声,那翟家后院的大门开了。
一个男子探头探脑地从那院子里走了出来。
那人身材瘦高,皮肤白皙,高高的鼻梁,一双狭长微挑的丹凤眼,虽然脸上没有笑,但嘴角上像挂着三分笑意。只是,这笑叫人看来有种危险阴冷的感觉,在这晨露凝重的清晨,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那假乞丐看到他后,下意识地低下了头。因为这从翟金玉家中走出的男子不是别人,正是他们县太爷家的公子—唐清枫。
好在这位县令公子平时不学无术、目中无人,只有惹祸上身,需要父亲大人帮忙擦屁股时,才会往那衙门里走上一遭,因此根本不会把他们这种小人物放在眼里。
怪的是,他为何会在这个时候从那翟金玉家中走出来?
看到此情此景的假乞丐也不敢怠慢,待到那位县太爷家的宝贝公子转过巷子口终于消失不见后,马上起身收拾起自己的铺盖,一路小跑地回去交代情况。
而接到了消息的徐延朔等人,显然也没料到那唐松的儿子唐清枫竟和翟金玉有这么一层关系……
“这唐公子说好听些就是淡泊功名,直白些呢,就是不学无术。总之这些年也没少仗着他父亲的名义去外面为非作歹,不过真要说他是什么欺男霸女、杀人放火之辈,他又没这个胆量……无非也就是小打小闹,做些缺德事罢了。”
此时向几位大人汇报情况的,乃是这长乐乡衙门内一个叫赵东林的官差。他年约三十,个子不高,肤色偏黑,脸颊右侧还有一颗绿豆大的黑痣。之前在窦天宝和吴通两起案件中,赵东林都因为观察细微、办事得当而受到了安盛平和徐延朔的赏识,便被有意提拔,最近一直跟在他们身边。
“他如何作威作福且不说,你就单说他和那翟金玉,是怎么扯上关系的吧!”安盛平实在想不通,他之前明明叫人调查过翟金玉,这人虽然被退婚了好几次,可名声还算不错,一直以来,都是以正人君子的形象示人,若不是家产来源不明,安盛平根本不会怀疑到他的头上。
赵东林摇摇头,脸上露出个苦笑,双手抱拳,朝着几位大人微微一揖,“回安公子,那翟金玉所在的墨松书院因为名字里有个松字,所以当年去请了唐大人来题字。唐大人便趁机帮自己的儿子捞了个挂名的先生来当,可那唐公子能教个什么?就算他敢教,也没有人敢学。无非就是挂个头衔,每个月领几个零花钱,传出去比较好听罢了。”
宋慈听罢,点了点头,似乎想起了什么,“我记得,那翟金玉在墨松书院做的刚好是个文职,管管门生招收还有给先生们发放月饷之类的吧?”
赵东林赶忙点头,“正是,也许有了这层关系,再加上他们年纪相当,所以这二人平时便有了些交情。说是朋友倒也谈不上,至多也就是互相利用罢了。”
“互相利用?”安盛平再次不解道,“这俩人能有什么可互相利用的?”
“公子您莫忘了,您和徐大人来到长乐乡之前,唐县令可谓一手遮天、说一不二的。翟金玉虽然是个读书人,可那聪明才干全都用在了人情往来上,他其实没有功名,也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可是却进了我们长乐乡最气派的书院,这在外人看来,也是个肥差啊!
“就拿每年招收学子来说,书院每年新收的学子名额不会超过七人,为了挤进书院,自然有不少油水会流到翟金玉的指缝里。他若是没有靠山,又怎么能稳坐这羡煞旁人的位子?听说前年年末时,山长原本想要将他换下来,提携自己那三姨太的弟弟,可后来不知翟金玉跟唐公子说了什么,唐大人竟亲自出面,愣是把此事压了下去。”
“这么说来,那翟金玉还真有些本事了!只不过……”安盛平眼珠子一转,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个不可言明的笑,“只是不知那有本事的是他,还是他家的丫鬟。”
原来,经过赵东林的调查,那翟金玉家中一共养着两个貌美如花的丫鬟,通常情况下,大户人家养几个丫鬟、通房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可偏偏,翟金玉家中的两位丫鬟并不是他自己要用的。这俩丫鬟的身份只是个幌子,实际是别人养在他院子里的姘头。
其中有个叫迎春的,便是县令公子唐清枫的相好;至于另一个叫粉桃的,则是书院里一位德高望重的先生临老入花丛,养在翟金玉家的。
也难怪那翟金玉虽然没什么文采,却可以在书院这么吃得开,原来他不仅有靠山,而且,还靠了两座大山!
“那迎春原名好像叫春儿,本就是县太爷家中的,她和唐公子也算是青梅竹马,小的听说原本唐公子曾许诺于她,将来会将她纳到自己房中,可谁知道却娶了个母老虎,眼里容不得沙子,根本不让他纳妾。自打成了亲,唐公子只要和哪个丫鬟婢女多说上一句话,他的正室就又是打又是骂的,这迎春更是倒霉,有次和唐公子在后院亲热时,正好被撞了个正着,所以被狠狠地打了顿板子,半死不活地就给卖了出去。”
徐延朔自己没有家眷,也不懂这大户人家的争风吃醋、钩心斗角之事,因此一时还没明白过来,“既然卖出去了,怎么又去了那翟金玉家?”
“回大人,那迎春还在挨板子的时候,唐公子就先行一步遣了人去给翟金玉报信,所以那人牙子一来,迎春前脚刚迈出唐府,后脚就被接进了翟家,好吃好喝,上等的金疮药伺候着,只等过了风头,那唐公子再来私会佳人。”
众人听了都禁不住感叹,这唐清枫和翟金玉还真是当人一面,背人一面。
而就在他们这番谈话之后的翌日,翟金玉死了。
他死在了自己家中,院子里还停了一口棺材,而更主要的是,他被人挖了心。
这种种迹象都和那假扮的方玉婷所惯用的手法一致,只是安盛平却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派了那么多人把守在翟家附近,却连半点翟金玉收到方玉婷婚书的消息都没有!
“这是属下的错!”赵东林现在是掌管其他官差的小头目,有什么事情,大家都会先向他汇报,再由他传递到徐延朔那里去,“昨日负责在翟家大门和后门把手的几个兄弟见了唐公子从翟府出来,就赶紧回来禀报了,结果属下一时大意,没有再派人跟进,谁曾想,偏就在这时候出了事……”
一行人不敢怠慢,赶紧备了车马,朝着翟金玉家中赶去。
到了大门口,该下马的下马,该下车的下车,结果还没进门,就听到一声声凄厉的哭号。
原来是那翟金玉的瞎老娘正在院子里连滚带爬地哭闹,她身旁站着个哭得梨花带雨的小丫鬟,几次想要靠近去扶她一把,可是又怕被她那胡乱抡起的拐杖打到,只能站在一旁,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地擦眼泪。
赵东林走在几位贵人身后,小声道:“这是粉桃,和她有染的,是书院里一位叫周文胜的先生。”
徐延朔点点头,撩开前襟,跨过门槛,几步便来到了那瞎老婆子的附近。他身法灵活,躲开了那挥动的拐杖,一把抓住了拐杖的一头,迫使翟老夫人停了手。
“老夫人,在下姓徐,是来调查你儿子那起命案的,你且把拐杖放下,有什么我们好好说,本官一定会为你做主的!”
那位翟老夫人近日身体抱恙,这两日才有些好转,能下地走动,原本就虚弱得很,结果今早天还没亮,就被一声尖叫吵醒,得知儿子死在了家中。她顾不得看不见,拼了命似的想要赶去儿子房内。
其实这距离不算太远,可她瞎着眼,又不让旁人搀扶,所以一路上不知跌了多少次。她恨自己看不见,连儿子怎么死的也不知道,因此发了疯似的想要伤害自己,伤害别人。她抡起拐杖的同时,也一次又一次地打向自己……似乎只有身体上的痛苦,才能解了心里的痛,让她暂时忘却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绝望。
而徐延朔的到来以及他的那番话,仿佛将翟老夫人全身的力气都抽走了,她脚底发软,头发沉,还来不及说什么,就直接昏了过去。
徐延朔赶紧扔掉拐杖,将她扶住,回头朝那丫鬟大吼了一声,“老夫人住在哪间房?”
粉桃长这么大从没见过这么凶悍的男子,顿时被吓得一个激灵,指着后面,哆哆嗦嗦道:“那……那边……”
“还不快带路!”
这边厢,徐延朔背着翟家老夫人去房里休息,安盛平则回头吩咐了一句,叫底下人赶紧找个大夫来看看,可别翟金玉的案子还没破,他老娘又死了。
“奇怪,”宋慈往前走了几步,看着徐延朔他们远去的背影道,“怎么只有那个叫粉桃的,迎春呢?”
“是啊,”听到这里,安盛平也不禁起了疑,“要说那书童不在我倒是不觉得什么,可当丫鬟的,就算只是挂名,此时却不在老夫人身边守着,难道跑去那翟金玉房里看尸体了?算了,不管怎么说,还是先进去看看……”
谁知安盛平的话音未落,后院突然跑出了几个人。那是两个官差和一对中年男女。
那男子留着八字胡,看起来约莫四十来岁,穿着打扮算不上华丽,可也是干净整齐,一看就是个体面人。他身边站着个有些邋遢的女子,大约五十岁左右的年纪,体态偏胖,有些其貌不扬,穿着则略显寒酸,腰间还扎着条布满油点子的花布围裙。
想来,这两人便是那翟金玉家的管家和厨娘了。
果不其然,不等安盛平和宋慈开口去问,赵东林又抢先一步为二人做出了解答。
“那留胡子的是翟家的管家,姓林,叫林兴。至于那妇人,则是翟家的厨娘,好像是个寡妇,夫家姓金,本名何花,一般人都称呼她为老金家的。”
“哎呀,真吓死我了!”那金寡妇大呼小叫的,虽没有哭,可一点不比方才那个瞎了眼的翟老夫人叫人省心,本来声音就不好听,嗓门还大,着实让人觉得刺耳,“林管家啊,这可怎么办啊!少爷死了,我们这些下人是不是都干不下去了?”
“你个婆娘咋咋呼呼的干什么!没看到有官府的人在吗!”林兴脸上的表情十分凶狠,可声音却不大,显然是碍着旁边两个官差的面,不敢太过造次,“老夫人还在,翟家家底也还在,散不了!”
“可……可少爷死得也太惨了吧,怕不是,被那方玉……”
“闭嘴!”林兴狠狠地瞪了她一眼,“管好你的嘴,什么都不知道就别乱说!要是妨碍了官府办案,你担待得起吗?”
说完,林兴转过身,一眼就看到了正站在院子里的安盛平和宋慈他们。
林兴这人,别的不会,识人的眼色却是有几分,一看那两位的面相,就知道他们的官职一定比方才押着自己过来的那两个官差大。尤其是那为首的一位白衣公子,他那气度和一身行头,饶是唐县令家的公子,也不配给这位公子提鞋的。
林兴赶紧回了头,朝着金家寡妇撇了撇嘴,示意她千万不要乱说,这才转了头,换上了一副笑颜,“不知几位大人到来,是小民怠慢了,还请几位……”
就在他做出个“请”的手势时,安盛平却冷笑了一声。
“好你个林兴,你家公子死了,你怎么也不难过啊?”
“这……”
一句话,正戳中了林兴的痛处,他吓得赶紧弯下腰,朝着那位跟自己说话的公子行了个大礼,“不敢不敢,小民知道几位大人一定会给我家公子申冤的,所以这才……”
安盛平摆摆手,往前又迈了几步,边说边往里张望,“罢了罢了,我听说你家还有个丫鬟,一个书童,哦,好像……”说着又回头看了看赵东林,“好像还有个长工吧?怎么不见那几人出来。”
“回大人的话,小民也不清楚,不过往常都是金嫂子一大早就做好了饭,等着两位姑娘来厨房取,然后给老夫人和少爷送过去。今日不知为何,粉桃仍是按着一贯的时辰去取了饭食,可那迎春却一直没有露面。”
“哦?”安盛平倒是真没想到那迎春会失了踪,转头看看那仍旧傻站在林兴身后,连个礼都不知道行的金寡妇,“饭是你做的?”
那金寡妇比较粗鲁,不懂什么规矩,而且安盛平年纪轻轻,穿的还是便服,心里根本没把他当什么大官来看,所以直接回道:“是啊,我做的,今早做了几碗粉条,蒸了一屉馒头,还特意做了老夫人爱吃的糖油粑粑。”
安盛平苦笑,心道我又没问你做了什么,没必要一一向我说明,“好,那我再问你,往常都是迎春来端饭给你家少爷的吗?既然她今日没来,那你没去找找?”
金寡妇摇头,“没,我找那小蹄子干吗?反正她也不是第一回了,总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也不知谁是主子,谁是丫鬟!”
她显然不知道那迎春是唐县令儿子养在翟家的姘头,叉着腰,摆出一副看不惯的表情,看来是与这小丫鬟间有着不少的积怨。
在一旁的林兴终于看不下去了,伸出手用力拽了拽金寡妇的袖子,“你瞎说什么!”
“我哪里瞎说了!”金寡妇却是得理不饶人,“就她能耐,整日里什么都不干!不就是仗着自己年轻貌美嘛!我看那粉桃比她好看多了,人家就没她那么些花花肠子!别以为我不知道那小蹄子打的什么算盘,她就是想趁机爬上爷们的床,一个卑贱的下人,还想当凤凰了!”
就在金寡妇和那林兴拉拉扯扯,扯着嗓子大喊大叫的当,徐延朔已经安顿好了翟家老夫人,风风火火地赶了回来。
徐延朔人还没走近,就听到了那金寡妇的喊叫,待到走近了,看到安盛平和宋慈脸上那尴尬的笑容,不由得板起脸,用力咳嗽了一声。
徐延朔今日穿了官服,也带了佩刀。再加上,他本就长得颇为威武严肃,身上有种不怒自威的气质,所以那金寡妇只看了他一眼,马上就乖乖闭了嘴。
一旁的林兴更是彻底傻了眼,心想完了,这回可闹大了。
而且,林兴这脑筋转得极快,早就听说过当今圣上尤为重视那方玉婷杀人挖心的案子,派了一位什么名捕头来调查,同行的还有那董将军的小舅子、郡公家的小儿子。这么看来,那带着佩刀穿着官服的,必定就是那位徐大人,而这白衣公子,肯定就是安公子了!
察觉到了两人的真实身份,林兴吓得赶紧撩开前襟,跪倒在地,不住地在地上磕起了响头。一想到方才那位安公子还怪自己对翟金玉的死不上心,他就后怕,因此尽力想弥补一下。
“大人啊!还望大人给我家少爷做主啊!”
林兴一边说,一边还在不住地磕头,最后那额头都红了,眼角也滑下了几滴泪,也不知那眼泪是疼的,还是憋了半天,终于憋出来的。
“不管怎么说,先看看里面的情况吧。”宋慈提议道。
“也好,”毕竟比起留下来看这场闹剧,安盛平更想去里面看看那翟金玉的尸体,“前面带路。”
“是!”
那两个押着林兴他们从后面出来的小吏很是自觉地分了工,一个留下继续守着这两个翟家的下人,另一个则带了安盛平他们朝后院走去。
翟家原先家底一般,这几年有了书院那位名叫周文胜的夫子,以及唐清枫的扶持,翟金玉在书院的地位坐得十分稳固,再加上他最近几次被女方退亲后都得了好处,因此翟家日渐富裕了起来。
这一切,从他家的房屋和房里的摆件就能看出来。
房子不大,三进三出,而且相对古朴,一看就是老房。可和这颇有些年头的老房子格格不入的,是那房间里的装饰都很别致华贵,俨然都是最近几年新置办的。
不过,这是不是也是一种欺骗他人的手段呢?让不知情的人觉得,他这人比较简单,不是那种喜欢招摇的性格。
还没走进翟金玉的房间,门外那一条触目惊心的血迹就吸引了宋慈的注意。
之前,他去过同样是被方玉婷杀害的岳家小公子房里查看,虽然受害者的房间有些凌乱,可并没有发生这种血迹会移到门外的情况,而当他们一行人走到房门口时,更令宋慈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发生了。
“棺材呢?怎么没有棺材!”还不等宋慈发出疑问,徐延朔先忍不住发问道,“是不是你们私自将那棺材给抬出去了?”他问的,自然是那带着他们进来的小吏。
私移物证可是大事,那小吏可不敢背这个罪责,赶忙解释道:“回徐大人,小的们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做这等造次之事啊!我们赶到时,那棺材就不在这里,而是停放在后院中,方才进来的时候正好有个假山挡住了,绕过那假山,便能看到那口棺材。”
“你说那棺材之前就不在屋里?”徐延朔说着回过头,看看身后的两位公子,“该不会是这翟家的人给抬出去的吧?”
“应该不是,”宋慈站在门口朝屋里望了望,然后摇头否定道,“徐大人您看,这房间过于狭小,似乎并没有可能放下一口棺材……”
宋慈说完,徐延朔才发现,这房子确实太过狭小,屋里已经放了大床和桌椅,并没有什么多余的地方可以再放下一口体积不小的棺材。那也就是说……
“虽然有棺材,可那棺材却不是放在房里的?这倒是和之前几次不太一样啊。”
“是不太一样,可也要依真实情况来看,这里就这么大的地方,确实有些……”
“嗯,不管怎么说,还是先看看尸体吧!”说着,徐延朔率先迈步进了屋。
翟金玉就躺在床上,可奇怪的是,他和之前那几位穿着统一红喜服的受害人不同,只着了件白色的内衫,怎么看都是最为普通的日常打扮,一点也不像是接了婚书,要和那方玉婷洞房花烛的样子。
而且不仅如此,这屋内也没有任何装饰,包括方才走过的院子,也是空荡荡的,什么摆设都没有。
之前去那岳公子家时,许是因为知道儿子活不过新婚之夜,所以院子里挂满了白色的灯笼,好像人还没死,就已经开始提前预备丧事一样,让人看了不免晦气。
这翟金玉好像完全不知那方玉婷选了自己当夫婿,要在新婚之夜取自己性命一般。整个翟府,也看不出有何不妥。包括方才那个哭到昏厥的翟家老夫人,还有那怕事的管家跟咋咋呼呼的厨娘,他们脸上只有难以置信,根本没想到昨日还活得好好的翟金玉,会在一夜之间就见了阎王……
怀着这样的疑问,宋慈抬步跨进了屋内。
这屋里毕竟是死了人的,所以血腥气颇重,好在这一次发现死尸很及时,尸体并没有到腐烂发臭的地步。
待到距离那尸体近了,宋慈抬眼打量了一番,可这一眼,还真把他给看愣了。
虽说那翟金玉并没有穿红色的喜服,可乍看之下,他的死相和那位岳家小公子还真有七八分相似。
两人胸前都是一片血红,被人开了膛,破了肚。而且因为翟金玉穿着的是一件白衫,所以血迹更是醒目,一下子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但真正令宋慈感到惊讶的,并不是这个,而是他发现翟金玉凌乱不堪的发髻似乎……有些湿。那发丝紧贴着苍白的面颊,好像是昨夜头发湿漉漉的就睡下了。再看他那衣服,白色内衫上渲染着一大片血迹,没有血的地方又十分干爽,怎么看都不像是被水浸染过。
想到这些,宋慈不由得伸出手,伸进了翟金玉的头发里,感受到了一股潮湿的气息。
果不其然,那发丝根部还是湿的,虽说现在是盛夏,可也不可能流这么多汗,把头发整个打湿吧?
宋慈低下头,好奇地看着自己的手,发现上面竟还粘了些细碎之物。
这时,他的身后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
“应该不会错了吧?”原来是那安盛平紧随着宋慈来到床边,他看着床上的尸体道,“死得如此诡异,除了那女鬼,别人谁还干得出?”
“可他为什么没有穿喜服?”一旁的徐延朔则从一开始就觉得此事略带蹊跷,“棺材不在屋里也就罢了,连衣服都不对。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喜服和棺木一样,都是订做的,花纹和款式完全一样,宋公子之前不是还特意指出,那衣服是提前准备好的,并不是按照受害人的身材定做的,所以都比较肥大,以防因为受害人身形过于高大或是肥胖而穿不进去……既然如此,为何翟金玉没穿?”
“难道,是他和那女鬼欢好时脱了?”
安盛平嘴上这么说着,不由得朝旁边使了个眼色,安广和那赵东林一直都跟在他的身边,不过找衣服这种小活,自然不用劳安广的手。
那赵东林抢先一步,上去扒了扒床上堆积成一团的被褥和衣物,又弯腰趴下,在床下找了一番,这才站起身,朝着几位公子和大人摇摇头,表示并没有任何发现。只是,赵东林似乎有话想说,但因为看到宋慈正在验尸,便没有打搅,打算先等等,等宋慈先说完正事,他再开口。
好在,赵东林也没有等太久,宋慈很快便完成了初步的尸检。
“这翟金玉应该是昨夜子时被人杀害的,只是……”宋慈说着,眉头紧紧拧在了一处,“这胸前的伤口却是死后才造成的,并不像之前几位受害者,是直接在活着的时候被人挖了心。至于他真正的死因……”
宋慈虽然没有直说,但仅从他脸上的表情,安盛平他们也能猜出,这翟金玉似乎死得不简单。
“真正的死因如何?”
“我有个想法,不过要等进一步验尸完毕才能知道结果。”
“安公子、宋公子、徐大人……”见宋慈说完了,赵东林接着道,“方才小的趴在地上检查床下时,有个发现。”
“哦,你发现了什么?”
赵东林也不着急回答,弯下腰,从那床下掏出了一双鞋子。
那是一双普通的男鞋,看那尺码的大小,应该是死者翟金玉的,只是不知为何,那鞋子却是湿的。虽然还不至于湿到滴水,但很明显,这鞋之前可能是在河边之类的地方走过,所以脚尖的部位沾湿了,后面有的部位已经干了,可还是在鞋面上留下了一道浅白色的痕迹。
“奇怪,”徐延朔将那鞋子接了过去,也不嫌脏,放到手中来回翻看道,“那翟金玉昨晚打翻了水盆不成,这鞋竟湿成这样。”
“好像不是水盆,”这鞋子的出现,进一步证实了宋慈的想法,他指着那鞋底道,“徐大人您看,这鞋底有泥沙,所以我怀疑翟金玉昨晚可能去过河边。”
“河边?”
“不错,其实我方才也注意到,那翟金玉的头发是湿的,只是不知为何,他身上的衣服却很干爽,所以我怀疑,他是昨夜归来后去换了衣服,还未来得及弄干头发就被人杀害了。当然,也不排除还有另一种可能。”
“另一种可能?”
“不错,”宋慈说着,脸上露出个无可奈何的笑容,“其实我怀疑……他可能是淹死的。”
“淹死?!”安盛平忍不住惊呼一声,“那他是怎么回来……”话还没问完,他自己却先意识到了答案。
难道说,这翟金玉是淹死在河里,然后尸体被人背了回来,那人给他换上了衣服,之后再挖了他的心?
“你说他是被淹死的,有什么证据?”
宋慈见安盛平问起,便指引着众人一起又回到了床边,他执起翟金玉的一只手,示意大家凑近些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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