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 杨戬,做天帝吧!(第 3/4 页)
认为天条掌握在自己手里,伤害能降低到最低,所以需要司法天神的位置,维护三界众生。
可是这指标不治本的行为,到头来约束的只是他自己。
这个三界,真正的危害,是谁?
是天条吗?
错,是玉帝,是王母!
仙凡相恋,是仙动情,假设仙凡责任一半一半,可首先请问你们有什么权利对凡人动手?
而且,妹妹瑶姬与凡人相爱,镇压瑶姬永生,击杀凡人;女儿七公主和凡人相爱,幽禁十年,然后凡人打入万劫不复之地;八公主和凡人相爱,八公主被贬昆仑面壁,永生不得回转天界,然后凡人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超生……
一个个脸要不要的?
而且,就这儿?
杀瑶姬,派出十大金乌。
十日凌空,活活晒死瑶姬,可凡间多少生灵因此蒙难?
杨戬打上天庭,放出除了龙族之外没有生灵可以存活的弱水,然后水淹地界。
几乎覆灭整个人间。
凡间举子,科举不成,骂天三声。
正常世界,凡人怒骂,随便了。
苛刻点的东游记世界,因为骂的人是费长房,是神仙,所以让他轮回,但也就是个人而已。
然而这个世界的玉帝,直接让龙族下暴雨,淹没举子所在的荆州,要淹死整个荆州的人!
一桩桩一件件,哪个不罪大恶极?
哪个不比仙女谈恋爱来的危害大?
哪个不是罪孽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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