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 杨戬,做天帝吧!(第 2/4 页)
“在于人?”杨戬露出一丝疑惑。
“不错,天有天规,地有地法。天规规定,仙凡不得相恋,仙人不得动情,但他从来没有约束凡人,凡人由凡人朝廷统治,且不说天条问题,就算是你母亲有罪,可他天庭凭什么杀害你父亲呢?你父亲又不是仙!他哪来的资格约束?这合法吗?”周考道。
不得不说,宝前世界,天庭是最奇葩的。
其余的仙凡之恋,一般只针对仙女。
牛郎织女,人家只是把织女抓回来,关起来。
就是欢天喜地七仙女,也就是把七仙女抓回去,剔仙骨。
都没动凡人。
因为仙管仙,凡管凡。
可是宝前,不一样,他连凡人都杀了!
杨戬和杨婵对视一眼,眼神放光,对哦,这不合法啊!
你们凭什么杀我父亲?
有什么道理,我父亲不是神仙,他不需要遵守天条。
而凡间律法,有哪一条说不可以和仙人恋爱生子了?
反而是你们神仙违反天条,杀我凡人!
杨戬想通之后,身上杀气暴增,道:“我明白了,恩公的意思是,不仅是要立下新天条,还要司法和执法!”
“不错,若是想要这等悲剧不再发生,就要立法、执法、司法一起!”周考道。
“立法司法执法一起?可这要如何做啊?难道要二哥去天庭做官?而且做官,也没有这样的官。”杨婵疑惑道。
“我绝不会去做那天庭的官。”杨戬不假思索道,他宁死也不愿意做天庭的官。
“我也没想让你去做天庭的官,天庭真正掌握这三种权力的人,也不是仙官,而是凌霄宝殿,那张龙椅上的人!你去做官,也是束手束脚,根本无用。”周考道。
说实在的,他对杨戬原本的一些行为,本身也有些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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