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连这种小事儿都不肯干,还敢说献身医学事业?(第 2/4 页)
对于未达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时,美国一直推荐不用降压药物,所以,在美国有一系列关于急性重度妊娠期高血压降压管理指南的发表。
由于美国对孕期轻、中度高血压孕妇不使用降压药物处理,而且长期以来对妊娠期高血压孕妇的治疗是以静脉给药作为一线用物,这是促成美国相关指南更迭的原因之一。
无疑,这样存在着应对紧急情况才干预的紧迫感。
仍然强调收缩压≥140mmhg和舒张压≥90mmhg的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建议降压药物治疗,更强调预防重度高血压的发生,不要等到发生了重度高血压才想到要处理,无论是常规性降压还是严格的强化降压,维持良好的控压水平才可减少重度高血压、重度子痫前期的发生。
而且要注意控压平稳和避免过度降压,这样才不会影响胎盘灌注也不导致胎儿生长受限。
不同于美国,在中国出现的急性重度高血压或持续性重度高血压可以有几种临床情形,对于未使用过降压药物的患者,可以首选口服药,每10~20分钟监测血压,血压仍高则重复给药,2~3次后效果不明显立即改用静脉给药;
对于在使用口服降压药物过程中出现了持续性重度高血压,应该考虑使用静脉给药的降压方法。需要注意的是,降压达标后,仍需要严密监测血压变化,有条件者持续心电监护监测血压,依据病情进行个体化处理。
2.硫酸镁:
以往acog对于轻度子痫前期不主张应用硫酸镁,而在2019年的指南中有所修改,虽然也提出了风险和效益的权衡问题,但对于无严重临床症状的子痫前期是否使用硫酸镁调整为要由临床医师做决策或所处医疗机构确定。
虽然说得有些模糊,还是能看出从“不用”修改成“可用”,尤其能看出在一步步从临床的变动性考虑问题。
这样的修改可以给予临床医师更多的灵活性。其实,就强调了对于非重度子痫前期可以考虑使用硫酸镁;
而更加强调临床分析,摈弃只看诊断标准的固定局限模式,提倡结合具体患者复杂状况的临床辩证思维模式,继续强调对于非重度子痫前期患者也可酌情应用硫酸镁。
在临床决策中,重要的是要对具体病情加以分析,分析内容包括已知或未知的病程、病情、疾病发展速度、母体-胎盘-胎儿三方的受累程度,包括母体隐匿的或已知的合并症等,综合分析和判断才是临床医师考虑硫酸镁用与不用的关键,非重度子痫前期病情稳定者可以停用硫酸镁。
关于非重度子痫前期硫酸镁的应用是最需要临床判断和灵活决策的。
九、终止妊娠的时机和指征
如何选择终止妊娠的时间需要有周密的临床分析和判断,与孕周、病情相关,与疾病分类标准也有一定相关。
例如,各国重度子痫前期的诊断标准存在差异,如果单一取“重度”为唯一终止妊娠标准并不能使母儿获益最大化,因为“重度”内还存在明显的不同病况。
中提出的重度子痫前期标准,不同于加拿大,也不雷同于美国,提出的重度子痫前期标准从症状表现类到有严重并发症类,其中有严重并发症者要积极终止妊娠,而某些症状类的重度子痫前期可以期待治疗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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