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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章 致爱丽丝!(第 3/4 页)

    是因为这个世界的白话文行文和前世有那么一些不太一样。

    有点文绉绉的。

    从斗破苍天的两极化粉丝群体就可以看出来。

    很多看了三国演义的人看斗破苍天,就感觉是在浪费自己时间。

    按道理,对它评价最高的,不该那么高。

    对它评价低的,不该那么低。

    而呐喊中的好几篇文章,正是前世最早出现的白话文。

    其中的狂人日记更是以第一部白话文小说的身份,荣登白话文小说历史前三的宝座。

    很多人在年龄比较小的时候看了《呐喊》,会觉得,这东西太深奥,太拗口。

    但成年后再看《呐喊》,但凡看,都会震惊于那个男人的才华。

    前世的乐云,通读了几乎所有名家小说。

    最后得出结论。

    小说领域,托尔斯泰和迅哥儿,不分上下。

    短篇小说领域,迅哥儿吊锤三大名家莫泊桑、契科夫、欧亨利。

    不过,这种带有讽刺意味,并且十分深刻的东西,复原到这个世界,乐云心里还是有嘀咕的。

    最终,乐云选择了全盘复原。

    迅哥儿的文,最好一个字都别动,动一个字,境界崩塌。

    乐云一个一个字的敲打: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

    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乐云笔下,先假定了一个世界,这个世界,hua文化遭受欺压,hua国遭受欺压。

    到了万难时刻,此时,有人要唤醒千万国人。

    于是,‘我’下笔,写下了呐喊。

    这本书只有七万多字。

    乐云只用了一小时就整理完了稿子,原文全部没动。

    而各个短篇的序,以假设的口吻设定了背景,然后再继续讨论。

    七万多字,对比平日里码字数十万,只能说是一点点。

    但,七万字抽空了乐云的全部精气神。

    乐云第一次在没有超忆症副作用的情况下回忆全文,从第一个字到最后一个字,都产生着来自灵魂深处的颤栗和震惊。

    这书发出去,或许会沉没再万千书海中。

    或许和前世一样,杀到它世界百大经典书籍的位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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