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致爱丽丝!(第 2/4 页)
要拿冠军,就得进前三。
还是要炸场,才比较保险,毕竟陈宇他们也不是吃素的。
所以,乐云第一次开始使用现场乐队了。
“吉他,吉他主声!”
长发的吉他手梦迪抬头:“啊,乐老师。”
“别老师……”乐云:“你在演出的时候,站在我旁边弹,没问题吧?”
“没问题!”
“ok!键盘!”
键盘手:“我不会也要上去吧?”
“不是,你弹得有问题,你看着,我弹一遍。”
乐云一点点修正乐队的声音。
陈宇到了现场,乐云捏着话筒:“宇哥你等一下,我这儿还有一小段就结束了。”
“没事儿,我听听。”
陈宇不想参加秋季赛吗?
当然也想,所以陈宇的歌,也是炸场歌曲,是自己的成名曲《天晴时候》。
只不过做了新的编曲。
乐云的乐队使用对比他来说,算是小规模。
不过陈宇老远就听到,乐云的歌,旋律非常的高,配合唱的话,肯定是超高音歌曲。
“阿乐,总决赛上半场就放大招啊?”
乐云笑了一下:“先声夺人。”
“我这儿好了,你来。”
乐云一走,陈宇马上上台,组织他的现场编曲。
乐云直接离开了魔都卫视,回到酒店休息。
休息之间,乐云拿出笔记本,开始写新书。
这些天的晚上,乐云一直在码字,所以《斗破苍天》已经写完了。
而到年底之前,乐云不准备发大长篇了,所以准备搞一点普通长篇。
冲击一下传统通俗小说市场。
这一类小说,以推理和讽刺类型的文学为主。
乐云思索了一下,最终选择了。
《呐喊》。
呐喊的是一部小说集,准确的说是杂文短篇小说集。
为什么选择这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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