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乱故事其二:丝绢案后续(第 1/4 页)
民乱故事其二:丝绢案后续
看到很多读者感兴趣,这里说一下丝绢案后续,
历史上的情节走向,在万历年之前,都与本书描写的一致。
大概就是嘉靖年间有人以「丝绢均摊五县」而上访,不过巡抚巡抚,到当事人,全都被徽州府拖死了也。
然后帅嘉谟在隆庆四年开始到巡抚衙门上访,海瑞批复之后十五天就被调走了。
再之后帅嘉谟到南京上访,先是找了一个姓宋的御史,得到了都察院的支持,批复为「均税」,南京户部模棱两可,让徽州府彻查,给个方案。
遗憾的是帅嘉谟回去的途中跑路了,去了千里之外的湖北江夏一一这里是他事后自述的「回途遇害,羁远避,未申情款」。
没了当事人,事情肯定又拖住了。
一直到了万历三年三月,事情峰回路转。
因为户部送了一道文书给南京巡抚,说「奉圣旨:户部知道,钦此。钦遵。抄出到部,送司」。
也就是说,皇帝想追究这个事,考虑到历史上这个节点的政治环境,合理推断是张居正的意思一一毕竟当初帅嘉谟奏陈此事的时候,就用了新政做筏,反正就是苛捐杂税跟一条鞭法的国策有。
总而言之,公文到了巡抚衙门,力度立刻就不一样了。
巡抚衙门这次没有轻飘飘的批示,而是发了一道宪牌,先是把逃到湖北的帅嘉谟找了回来,然后徽州知府立刻召集了六县议事。
具体在《丝绢全书》卷1《徽州府行县催议帖文》,《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60册,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457页。
歙县一方还是那两个观点。
第一,会典以及户部公文,从来没提过让歙县单独交,没说那就应该均摊。
第二,「人丁丝绢」被人篡改成了「夏税生丝」,以致五县之税落到了歙县头上。
联名了好些大员,也就是书中那一堆。
五县一方同样翻阅典籍文册,还核对了本县的黄册留本。
数据就是书中的那一套,就不贴了。
反正得出几个结论,包括这笔丝绢本就是歙县的欠账,跟其他五县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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