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第2次阿苏恩条约(第 3/4 页)
缔约方彼比将加强联系为进一步发展的和平友好关系,而作出贡献。
它们将努力消除其之间的冲突,并鼓励经济合作。
第3条:
为了更有效地实现本条条约的目标,各个缔约方将持续发起自助和互助,维持和发展抵抗攻击的防御能力。
第4条:
缔约方有权在任何一方的受到威胁时参与协商。
第5条:
缔约方同意,对其他缔约方的武装攻击、挑衅,应视为对所有缔约方的攻击。
所以,缔约方同意,如果受到这种攻击,缔约方有权要求《神圣联盟》协助被袭击的一方。
第6条:
就第5条而言,对缔约方的攻击,都被视为包括:
在【卡利亚魔法协会】、【巨龙群岛】、【紫罗兰法师联盟】的缔约方领土上。
任何缔约方的士兵,未经《神圣联盟》批准,不得携带任何武器,进入或在这些领土驻扎,使用。
第7条:
《神圣联盟·阿苏恩开发条约》不应影响,也不应解释等以任何方式影响《神圣联盟》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8条:
缔约方在此声明,并在此承诺不与《神圣联盟·阿苏恩开发条约》发生任何冲突。
第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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