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燕京监狱欢迎你(第 3/4 页)
这条微.博一经出,就在网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有人认为林扬是公众人物,这么微.博有那么一点不大度,但是说这话的人则是会被人喷回成圣母婊。
更多的人则是表示喜闻乐见!
尤其是这一次,有不少的大v们竟然罕见的转了林扬的微.博,毕竟他们有些人也是经常被黑,而且往往有人就说他们应该大度如何,甚至他们较那么一点真的话,那么眨眼间就有可能被骂个狗血淋头。
所以,林扬这条微.博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这还不算,稍后‘平安燕京’则是转了林扬的微.博说道::“希望大家在网上也要规范大家的行为,网上是一个交流平台,但并不是一些人恶心泄诽谤造谣的平台!”
其它各省的公安部微.博也是转了这条微.博,这些年网上一大波黑子太过于严重了,这些人就是仿佛是********一般天天的煽动制造恐慌,所以,上边也有意把这次的诽谤事件当成一个‘典型案例’来办。
事情大条了!
本来这件事情说小也小,就是一件娱乐圈里大v收钱造谣抹黑明星罢了,这样的事情在网上每时每刻都是在生着,而且往往最终就是赔个钱,甚至是个道歉声明就了事了。
造谣成本太低太低了,哪怕现在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是依旧是很难实施,而且国内现在大部分造谣罪并不能量刑,只有诽谤罪才量刑。
至于所谓的泄露并宣扬他人**,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也恰恰因为如此,目前大部分造谣的情况满天飞,但是量刑很难进行界定。
所以其它人才会这么不在乎的,哪怕易水寒一开始也只是以为自己道歉做个声明就算了事了。
可是万万没有料到的是司法部门界入了,由于之前林扬三年前监狱事情,现在国家赔偿还处于受理阶段,这个时候竟然还有人黑林扬,这自然要被拿出来当典型的。
因此,林扬不以造谣名誉损害来起诉,他是以诽谤恶意伤害来起诉易水寒!
造谣是让易水寒进行公开道歉,但是当造谣过5oo并且恶意伤害的时候则是直接可以用诽谤罪来受理,而且这个过程也比较强,所以不少的人都是顶多警告一翻。
但是林扬并不在乎,反正一件也是这样,两件也是这样。
这次林扬只是想告诉别人,以后谁特么再黑自己的时候就得好好的想一下了,如果再用这种上不了台面,一看就是极脑残的手段,那么来一个他灭一个,来两个他灭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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