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7章 交钞下乡?(第一更)(第 3/4 页)
赵鼎说道:“现在七路推行新农政,其中牵涉到均田承租,租田后,许多百姓是需要钱购买农具、种子的,臣这段时间去应天府乡间专门走了一趟,新农政目前全面深入下去,最大的阻碍已经不是朝堂官员的阻隔,而是实际民情。”
赵宁立刻就知道秦桧到底想干什么了:给农民贷款。
这一点他赵官家怎么可能没想过。
当时刚刚让陈东在京畿路处理宗室良田的时候,他就有考虑过。
只是当时时机尚未成熟,后来秦桧私底下也向他提过,当时他没有同意。
不同意的理由也很简单,王安石的青苗法失败在先。
王安石的青苗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苗法者,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
意思是,朝廷以百分之二十的利息,在庄稼青黄不接的时候,将提举常平司里的粮食贷给农民,缓解民情,等秋天收农税的时候,一并收上来。
王安石是在什么大背景下提出青苗法的呢?
总所周知,大宋朝百年良田开荒力度前所未有,那么对农业的扶持自然也是前所未有。
农民需要钱购买农具、种子,有时候一打仗,赋税沉重,农民倾家荡产,只能借贷生活。
于是,宋代民间借贷业十分发达。
而又因为宋代土地兼并严重,农民大部分是佃户,佃户与地主交流更多,于是借贷的主体便是地主和佃户。
地主通过借贷进一步盘剥农民。
王安石便认为,朝廷可以推出借贷,来统一规范这个市场。
这样既可以遏制民间高利贷,还可以让囤积在提举常平司里的粮食成为商品,为朝廷增加收入。
可以富国,也可以减轻百姓压力,还可以达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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