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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前世今生泣芙蓉1(第 4/4 页)

    我靠在方瑾的胸膛,心里想:“你才傻呢,我是只狐妖,你怎么可能陪我到牙齿掉光?”

    我把担心告诉了汐沙,汐沙却不当回事:“你等他转世后再嫁给他就是了。如果我家相公过世了,我就去他转世的地方等着。”

    我想了想,确实也只能如此。

    一转眼又是三年,我与方瑾共度过六个春夏秋冬,幸福得令我不想再回梨峰继续修炼当神仙,只想与他过完这一生便好。

    但我忘记了,方瑾是我的情劫,除了有情,还有劫!

    方家的两位公子二十四岁了,在大周国,二十四岁的男子还年少得很。大周国流行老夫少妻,民间亦有“男大十岁,同年同岁”的说法。这一年的春天,方家的两位公子打算去国都赶考。

    我和汐沙自然要同去的。国都并不算远,但也不近。何况到了国都,方家兄弟还要有个住处。对于这个住处,汐沙同方佩瑜闹了别扭。汐沙自然想让方家兄弟住在国都的宁府,而方佩瑜却表示住客栈就好,不用麻烦宁老爷一家人。方佩瑜的想法我是能理解的,他不想被别人说成是吃软饭,靠女人上位。

    汐沙心疼方佩瑜和数十上百口子人挤在杂乱不堪的客栈,休息都休息不好,如何备考?汐沙只得透漏自己有身孕的事实,要求方佩瑜不去住客栈。方佩瑜倔强起来却是扭得很,心疼妻儿却又放不下面子,便让汐沙回宁府,自己住客栈。

    汐沙很生气:“这算什么事儿啊,不能住在一起,我巴巴地跟着去国都做什么啊,一路上舟车劳顿的,还不如留在这里休息呢!”

    方佩瑜这个榆木脑袋一听这气话竟然大喜:“夫人说得极是,还是留在家中养胎为好。国都路途遥远,不要颠簸坏了身子。”

    为了调和汐沙夫妻的矛盾,也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我提出一个折中的办法:到了国都,既不住宁府,也不住客栈,而是住我胡青青的四合院。由于胡青青的父母都已过世,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四合院,且早已无人居住,既不会打扰谁,又不怕被谁打扰,比住宁府舒坦,比住客栈清净。

    这个主意一经提出得到广泛好评。住宁府?国都哪里来的宁府?如果方佩瑜真的同意住宁府,我和汐沙还得重新选宅子,重新布置,重新训练她的那群虾兵蟹将充当群众演员……想想都累!

    还是胡家的小四合院好,随便买个小院子,简单打扫布置一番就可以了。省钱更省力!

    这件事是汐沙的贴身婢女电鳗去做的。电鳗选的这个四合院哪里都好,就是距离一处破败的府邸太近。经过那处府邸时,方家兄弟全都驻足,凝望着长满蜘蛛丝的“方府”二字,久久不能回神。

    这里就是方瑾长大的地方啊!这里就是他当方家二少爷的地方啊!这里就是他享尽荣华富贵,同国都一群纨绔遛鸟斗狗上青楼的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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