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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37章 后记九十三买这胡姬一文钱没花(第 2/4 页)

    阿兰此前的户口,挂在兰若院那边,如今自是要转移到公主第。

    大明没有专门对娼妓进行户籍管理,因为朝廷始终不承认娼妓合法。这是写进《大明律》的,百余年来,有许多官员呼吁娼妓规范化,但始终难以取得实质进展。

    如果按照宋朝的规定,乐工和娼妓通通归入乐籍。中央有教坊司,地方有州府,军队有军营,各自管理着一套乐籍。

    拥有了乐籍,才是合法的乐工、歌姬、舞姬、娼妓。否则就是非法从业者,属于被扫黄的对象!

    戏文里的“赎身”,赎的便是其乐籍必须官方同意改户口。

    而娱乐场所通常跟官府有勾结,妓院老板如果不同意,官府是不会撤销其乐籍的。那样一来,户口根本改不了,无法正常的嫁为人妇。

    如今的大明,连教坊司都没有,更谈不上什么乐籍。所以乐工、娼妓的流动性很大,合同期满了就能走人,可以直接跟雇主打官司。

    当然,因为娱乐场所往往背景深厚,娼妓在多数情况下不敢撕破脸。

    ……

    阿兰……不对,应该叫袭人。

    袭人被带去侍女所居院落,住在黛玉和宝钗的隔壁。

    “你以后便住这间房。”

    引她过来的公主侍女,态度不好不坏,但语气稍带鄙视:“公主第的规矩森严,不是那些乱七八糟的地方可比。你以前养成的坏习惯,全部都要改掉。尤其是不准勾引男人,否则后果自负!”

    袭人连忙说:“奴记下了。不知阿姐如何称呼?”

    那侍女说道:“我叫束素。你可知出处?”

    袭人没有回答,而是奉承道:“束素姐姐想必腰身纤细,若是生在先秦,定教楚王日思夜想。”

    侍女束素对此颇为自得,笑着说道:“不愧是兰若院出来的,果然心思伶俐。纤腰减束素,别泪损横波。我与横波皆为老人,早在宫里就跟着殿下,只比青鸾、紫凤资历稍浅。”

    袭人屈身比出叉手礼,恭恭敬敬说道:“奴年龄尚幼,又出身微鄙,什么规矩都不懂。以后怕是会出错,还请束素姐姐照拂一二。”

    束素叮嘱道:“明日由我教你规矩礼仪。”

    “是!奴一定听话。”袭人再度行礼。

    束素这才满意离开。

    她们这些从宫里出来的老人,不但看不惯袭人,还隐隐对黛玉和宝钗抱有敌意。

    但暂时不敢有所表现,生怕因此惹怒了驸马。

    袭人态度谦卑小心翼翼把束素送出院落。

    刚回头就吓了一跳,宝钗无声无息出现在她身后。

    “我叫宝钗,你叫什么?”宝钗笑问。

    袭人连忙叉手行礼:“奴唤袭人,拜见宝钗姐姐。”

    宝钗低声说:“你是被郎君看上才来的?”

    袭人说道:“奴是公主殿下所赎。”

    宝钗无声一笑:“不论如何,都是新来的。那些老人对新人可不好,处处防着,暗中刁难。稍有服侍郎君的机会,她们能抢就抢。无法争抢的时候,往往故意拖着,上次就害我迟到了。”

    “奴什么都不懂。”袭人刚来不想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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