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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23章 定盟约(第 2/4 页)

    这布帛所写的几个方面,竟然是……

    平等盟约。

    应龙与敖广对视一眼,目中多了几分疑惑。

    李天帝跟轩辕人皇费了这么大的功夫,还把凤族仅有的两个大高手请过来,就是为了逼他们签订这种‘平等盟约’?

    老龙们对此十分困惑。

    此盟约中主要有六大条、三十小条,每一条都不算苛刻,甚至对龙族还算有利可图。

    为了防止被李平安诓进去,六龙逐条仔细阅读。

    盟约第一条确定了天庭与龙族的君臣关系,龙族效忠天庭,遵天帝旨意的同时,也要受天庭权职部门的管辖。

    盟约中还有举例。

    比如龙族以后自天庭履职管理一处湖泊或者水井,就需对天庭专管水域的衙门述职、报备,管理此水域的龙族在天庭领仙官仙职。

    这里天庭给了龙族一些让步——天庭给出定额的仙职,具体任命由龙族内部敲定,而后龙族报给天庭。

    天庭也进行了约束——天庭对在天庭任职的龙族臣子会有各种监管和考核措施,考核不通过的一律取缔,由龙族自己进行下一轮人选推举。

    这在龙族看来,已是十分宽松。

    他们甚至可以自己选一些未来孵化出的龙子龙女去天庭赚功德。

    这好事,他们岂能拒绝?

    盟约第二条就是确定龙族在天地间的生存区域。

    借着这一条,天庭将如今主天地空旷的四海水域划给了龙族,由龙族管理水域,训练水军。

    同样,这一条其实包含了很多条件,主要就是围绕龙族与海族的关系。

    龙族今后奉天帝之命掌管主天地四海,统率海族、护持主天地海域平稳发展,海族既是龙族治下之民,又是天庭直接统御的万灵百族一份子,海族将被赋予上天庭告御状之权,天庭也会给海族预留部分仙职。

    龙族不得欺压海族,且龙族必须让最少八成的海族自主发展。

    龙族为海族提供庇护,可在海族进行自愿募兵。

    等等。

    相当于给了海族与洪荒万灵相近的‘政治地位’。

    盟约第三条,就是军事相关了。

    龙族在四海操练的水兵,必须遵天庭调令,包括龙族内部划分的统军元帅,也必须在天庭有直接任命。

    四海水兵享天庭二级天兵编制,四海水兵的供奉享天庭统一标准,但由龙族提供。

    若有龙族将领抗旨不遵,龙族需自带其将领头颅赶赴天庭认罪。

    这一条盟约中,让龙族略感警惕的,是那条‘抗旨不遵’的罪状。

    这个罪状很模糊,算不算抗旨不尊全凭天帝定夺……

    但相比于其他条款,以及天庭主动给的好处,龙族受这般约束也合情合理,敖广与应龙、诸长老只是简单传声讨论,就点头同意了这一条。

    第四条是关于税赋。

    龙族执掌四海之地,需每三年对天庭缴纳一定的税赋,税赋为龙族在海族收税的七成。

    真·天庭拿七成。

    龙族对这一条是最没意见的,他们主动表示,稍后会直接送上未来一万年的税赋,按顶格的数字来。

    第五条、第六条都是围绕人族与龙族的关系。

    此间最有争议的就是第五条。

    盟约第五条主体为凡人。

    龙族不得伤害一个凡人,若龙族以及龙族下属势力的成员伤了一个凡人,就按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来处置。

    盟约第六条倒还好,主体是炼气士。

    龙族与炼气士之间和平共处,若出现冲突,由天庭司法正神进行审判,按是非曲直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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