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见过你(第 3/4 页)
看到他这样的行为,君萦没敢出声制止,只是在看到他认真的侧颜,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问完这话的她意识到问题存在歧义,又赶紧加了一句,“比去年在美国见面时更前,我们是不是见过?”
她问得小心翼翼的,就担心她的话被误认为是在搭讪。
像骆珺这样的人,身高、相貌、背景,分分钟能够压死一大片人,毕竟不是谁都能够把刚成立三年的公司一下子跻身成为国娱乐公司的龙头老大。
她这个刚在国内出道的人,看到骆珺,无疑就像是饿狼看到了羊,不赶紧扑上去就对不起自己。
原本正埋首在电脑屏幕前的骆珺终于抬起了头,挑眉看向她,问:“怎么说?”
“我总觉得我们在很久以前见过,只是时间太久远,记不清了。也有可能是我记错,毕竟我有些脸盲。”
“嗯。”骆珺回了一个单音节,随后又低下了头。
这情况让君萦很苦恼,烦闷地又把一个泡芙给解决了。
她不明白她是不是脑袋抽了,才让骆珺进屋,而且对方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子,仿佛之前对她的示好都是她幻想出来的。
“我们确实见过。”
沉默了好一会,骆珺突然间丢出这么一句话,把一直隐忍的君萦炸了。
接下来,骆珺又说:“五年前adams家族举办宴会,我见过你。”
又是adams家族!
一听到这个家族,君萦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你当时也在?”她好奇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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