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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二章 甜蜜的朝圣(第 1/3 页)

    桃乐丝踏着黄昏的橙光迈步入房间。

    两层的小楼红顶白漆,旋梯一半设在楼外。有着翠绿藤蔓覆盖头顶的阶梯在雨夜里依然干燥,但避免不了有人用湿嗒嗒的脚步在上面走过。也许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也许那只是木头的花纹桃乐丝凝视着闪亮木级上黯淡的脚印。若那真的是脚印,它的主人多半是个贵族老爷,或者富贵人家的小姐。就连鞋底都印着朵朵盛开的茉莉。

    只有在威尼华兹的小别墅边,桃乐丝才能见到那种香气馥郁的鲜花。她记得玻璃反到花瓣上的光斑,以及花瓶后熊熊燃烧的壁炉。她站在冬日的寒风中,冻得手足麻木。每每头顶飞过令人着恼的短嘴鸦,这些鸟儿扑翅的声音唤醒她,也唤醒她内心的渴望。桃乐丝从没那么想与那束暖房鲜花调换位置。

    我在灼影之年出生,可我不是领主之女。她想到隔着河岸望见的伯爵的车驾,人们高声欢呼,乐手同奏华章。她弟弟跑到高墙上张望,险些摔下来砸破脑袋。礼花跟着车轮走,直铺到小镇最华丽的别墅。

    公主被骑士环绕,她心安理得的享受他人的忠诚。这些人里决不会有公主未来的伴侣,桃乐丝心想。他们知道自己守卫的殿下会成为某个王公贵族的妻子,在夜里为自己的伤口涂抹药膏吗

    她脚下现在是母亲贝拉娜的房间,但她很少到那里去。戴蒙不清楚夜里的烛光会亮到凌晨,而在原本的石屋的家里,桃乐丝只要把耳朵贴到墙上,就能听清砖石后传来的哀嚎。父亲阿普顿脾气暴躁,贝拉娜却反应迟钝,因此活该挨打。

    妇女与婊子的区别在于是否忠于某个男人,而我与“贝尔蒂的诺恩”的区别在于是否有一个身居高位的父亲。桃乐丝知道四叶公爵等同于南国的女王,可特蕾西威金斯的丈夫来自兰科斯特家族,她一样是某个人的妻子。

    妻子,这是个甜蜜的词汇,却充满了沉重的负担。桃乐丝关上门,然后推开窗户。她知道阿普顿想把她嫁给一个漆匠,而让戴蒙继承他的手艺。不过在父亲喝醉的时候,他也说过她可以自己选择新的家庭和未来。除了当修女。

    桃乐丝把一只脚放在窗台上,再跳出窗户。

    扑面而来的是夏夜的晚风,花坛间有点点萤火。她站在一只水箱的铁皮盖上,背靠隐约剥落的白砖墙。崭新的后院中有一棵高大的苹果树,凑近窗口的一根树枝上挂着一颗在白天未被发现的果实。她伸手把它摘下来,啃得一干二净。

    途中有只鸽子飞过来,被她挥手赶走。鸟儿咕咕叫着掉头,越过烟囱和绿叶覆盖的瓦片,落到一间蓝灰顶屋子的风向标上。有位工人在那里修阁楼的窗户,他回过头,扔下自己的帽子,冲她幅度夸张地挥手。

    天大的惊喜砸中了她。桃乐丝将果核丢过去,它掉到大街上。修窗户的人叫做布里奇,是她的亲密好友。或许不止是好友。布里奇在威尼华兹工作,她以为他怎么也要在下星期才能回到篝火镇来。青年人将身上的挂锁解开,伸出右手上下挥舞。于是桃乐丝沿着苹果树的枝干爬下楼,猫着腰钻进一大丛灌木里。

    她的脸颊撞上一株粉红色的月季,因而吓了一跳。幽暗的草叶间传来一声尖锐的口哨,她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奋力拨开树丛。花刺还很柔软,夏虫在她脚下低语。很快,桃乐丝找到一块秘密的草地。

    还有一个充满油漆味的怀抱。

    “我白天没看见你。”布里奇说。他的家距离这里更近,他跑得也比桃乐丝快。

    “白天我在集市里。”桃乐丝回答。她想起阿普顿在上午的咆哮,忽然有点庆幸他没有答应自己。“一整天都在。”

    “早知道我也去集市了。”布里奇遗憾地说,“苏珊娜让我去修窗子或买沙拉酱,结果我一直修到了现在。”

    “需要帮助吗”

    “当然不用,我决定重新买一扇玻璃。而且木框有点老化了,必须得全部拆下来才行。这房子到底多少年没整修过了”

    “住的不舒服漏水太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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