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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九十三章 【禽兽】兵法(三)(第 4/4 页)

    犬类除能作为生物雷达以外,好多民族,有带战犬上阵杀敌。

    李孟羲曾玩过一款名为《全面战争》的战略游戏,其第四款《罗马二》中,某个势力,就有成建制的战犬兵团,是色雷斯战犬,还是罗马的战犬,记不清了。

    虽然这是游戏中的兵种,不排除有杜撰的成分,但以一款拟真和战争为卖点的游戏,战犬大概是有历史原型的。

    故而,战犬有一定的作为战斗单位补充作战体系的价值。

    “战犬听觉敏锐,十倍战马。

    军中若带军犬,一则能预警,二则,军犬或可作战时用。

    至于携带犬只之拖累,则可分述。若只为用犬之听觉,则不必带大型犬,只带小型犬一只则可。犬小,士兵装背篓中,背之可走,并不累赘多少。

    若犬类用于阵战,要成规模,则不知战犬驯养训练及维持成本几何,其战力又是否能用于战争。

    至于行军时,携带犬类是否有暴露我军踪迹之可能,此不需虑也。

    一者,大军行军,蜿蜒显眼,不可能不被敌所知,纵无犬声,人亦藏不住。

    二者,若需人衔枚,马裹蹄,密而夜袭,此时,必是军中一部精锐前去袭敌,而非我大军全军冒险夜动。军中军犬袭营不带,怎会因犬声暴露行踪。

    故,综而虑之,纵战犬不堪阵战,军中带一战犬,用其耳目,则大有必要。

    纵行军之时,带战犬可能不妥,然于边关城寨处,养犬用处多,汉军边关将士养狗一可起警示之用,年关杀之可得狗肉,两全其美。

    此,【犬】之用也。”

    终于,李孟羲再去冥思苦想,也想不到,还有什么动物能和军事相关,他回头,审查所写,看有无错字疏漏等。

    回顾一遍,李孟羲发现,写这卷新的东西时,恰好拿的是一卷新的布匹,等写完,竟恰好把布匹完全用完了,写的满满当当。

    前后过了一遍,李孟羲豁然觉察,此一卷,写的,鸡,战马,鸽子,猛禽,牛,虎,猛兽,象,蜘蛛,犬,竟然,全是飞禽走兽。

    此一卷,便被李孟羲命名为【禽兽兵法】。

    意为,专研用禽兽之用的特殊兵法。

    李孟羲之前自悟到,为将者,不仅要能排兵布阵,还要能知医,知匠。

    知医则能知疫防疫。

    知匠则能知工巧,知工时。

    不然,若不知匠力,强令军中匠官范疆张达一日之内作十万白衣白甲,若做不出,斩首示众。十万白衣白甲,此神仙也完不成。知绝无活路,范疆张达铤而走险,剁你人头投东吴去了。

    前知,为将者能知用医、匠。

    现在李孟羲又悟到,为将者,还应知【禽兽】。

    不然,至一雪山峡谷,战马鞭打不前,你不知战马为何如此,然后,强令大军继续前进。

    好嘛,大军全军走进山谷,轰然一声雪崩,全被雪崩埋了,全军覆没。

    好不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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