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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二十四章 所谓,尸堆成破(第 4/4 页)

    两人意见交换之后,都深以为是。

    李孟羲看问题总是能更深入更全面一点,不流于表象。

    所以刘玄德说可以试试士兵拿长兵攻城,这还能验证一下,李孟羲说弄石灰,一时半会无法找石灰,真找到了,也没练用石灰撒人的必要。

    刘备建议的是,攻城的士兵不拿短刀,拿长兵,或许能更好的杀伤城头之敌。

    登城之时,长兵到底有没有优势,李孟羲不知道。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试试就知究竟了。

    步戈比枪略短,两米多到一米多不等。

    刘备亲派他一个身手不错的亲兵拿着盾拿着戈,往城头上攻。

    刘备这个亲兵人高马大,亲兵拿着盾,爬到城头之时,手如开门一般往左猛的一拍,砸偏了朝他刺来的木棍,接着左手的长棍一格一捅,打歪了刺向他右胸的“兵器”之后,瞬间杀出了一个小空挡。

    然后亲兵奋勇,大吼一声,踩着梯子直接从城下缺口跳到了城上。

    此人的确比一般人能的多,他跳到城墙上之后,手里的盾狠拍,呼的一声拍在了某人胸口,把人拍的踉跄后退。

    这么猛的一个超级兵,也威风了不到两秒,就在四五个人的长短木棍的围攻下,小腿手臂腹部背部全中招,当场就阵亡了。

    长杆兵器或许有点用,李孟羲想着。

    但登城之士,就算拿枪,也不能拿战阵用的长枪,应该拿短矛或短戈。

    从攻城梯上到攻到城墙上这一两步的距离,是整个攻城战最焦灼的厮杀点。

    盾是必须要带的,盾要防箭,防石头,而另一只手拿刀还是短矛,或许各有优劣。

    然而最关键的显然不是在兵器上,而是在战术动作。

    在数根长矛的夹击之下,士兵的勇武与否好像不那么重要了,反正都撑不到两秒就要死了,新兵两秒死,精兵登城,也是两秒。

    看来攻城真的是用人命填,士兵成为了一个个数字,把自己当成投石机的石弹,一个接一个往城头上砸,直到尸体在城墙上摞成了墙,隔断了守城方增援,直到流的血太多,溅满了城砖,滑腻的鲜血让守城方走两步就要滑倒,如此,城池就被尸体生生填平了。

    李孟羲自悟到了战争的残酷。

    或许登城之士登城之后最高效和有用的动作,不是先用盾挡,也不是先拿刀砍。

    而是稍用盾格挡敌军刺来的兵器之后,直接放弃防御,整个人悍不畏死的往城头人堆里跳,往人堆里砸。

    若当场被枪刺死,那很好,守城方数个伤兵一时半会拔不出枪,等于暂时失去战斗力;若未被当场刺死,还有一口气,还能挥的动刀,能砍出一刀就算值。

    李孟羲在脑海中推演了一下攻城的画面,他长舒了一口气。

    攻城之士,一是登城要连续,要够快;二是防御没多大意义,防不住的,应该全力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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