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 无题(二)(第 2/4 页)
由此又反之【建寨之法】。
古之营寨,多为木头排钉而成墙。寨墙建起时, 可把木桩钉为一般高齐, 平齐无凸起借力处。
如此, 敌攻寨之时,纵想以绳套勾挂拉墙, 敌无可借力勾挂处。
由此再知, 我攻寨之时, 敌寨墙若平齐归整, 我绳套无可借力之处,此时, 可做【抓钩】。
抓钩有刃, 可钩入木中,一钩而入, 众人抛钩搭墙, 再用力拖拽,敌墙瞬息倾崩。”
“由抓钩知,军中当有特种军备。”
“抓钩之物,不必士卒人人配备,若人人配备, 则拖累矣。
可使百人之中只一两人配备抓钩, 足以拔寨时用。”
“抓钩兵腰系抓钩,则不便再携箭筒。
为尽人力之用,又便于抓钩之【技术军士】于百夫长身旁时时听用, 抓钩军士,可同时担任百夫长之刀盾亲兵。”
“由此引申而出,军中军制问题。
汉之军制, 一百夫长,辖什长十人,编制臃肿,不便管理。
以三三制为最佳军制。
可于伯长什长之间,再设一职。
以都伯为百人管制之官,以伯长,管三什。
一都伯辖三伯长,正巧,每百人,三伯九十人,余十人,为都伯亲率。
此十人,恰巧可安排技术军士如抓钩手,旗手,医官,粮草官,神射手,传令兵,亲兵等,此十人,由都伯亲自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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