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繁华过后(第 3/3 页)
“就是它了。 ”楚歌合上报纸,按着地图的指示。 上了公车,花了半个小时出现在明月斋的面前。
楚歌走进明月斋的时候,路平的心情有点糟糕,手上二十万的股票缩水了三分之一不说,前两天进的一副画居然是赝品,此时的路平正打算狠下心里抛了股票,请人的事变地已经不是太重要了。
看见楚歌走进来地时候,路平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眼前地年轻人眼睛里的那份从容,并不像是来找工作的,穿的衣服虽然有点旧,但绝对是一种国外的名牌,不是街上买的那种假冒的货色。
“您就是老板?”楚歌问话的时候带着笑,有点愣神的路平下意识的回答道:“我就是。 ”
“我是来应聘的,我叫楚歌。 ”看着店里的陈设,楚歌有一种亲切的感觉,这地方和当初的小雅斋,多少有几分相似的味道。
做这行的人大都眼力好,路平能在这行混了二十年,从十八岁给人当学徒到自己开店,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眼力够贼,看人也好看货也好,少有看走眼的时候。
看见楚歌第一眼的时候,路平决觉得楚歌不简单。
从手上把那枚玉戒指退下来,路平往柜台上一摆,斜着眼睛看着楚歌说:“我这是需要人帮着看店,这样,你看看我这枚戒指品相如何?”
所谓黄金有价玉无价,对玉器的鉴别实在是一门很深的学问,这枚玉戒指造型普通,好坏主要从玉的色泽、致密度、绺裂等处着眼了。 其实路平这枚戒指不值钱,也是就随便戴着玩的,拿它来考教楚歌,一是要看楚歌的眼力,二是要看楚歌的心理。
楚歌笑着拿起戒指,随便看了一眼后放回柜台上笑着说:“老板,我要是来抓货的,你这戒指顶多出一百块,其实也就值个七八十的,戴着玩还行。 ”
楚歌“抓货”这个行话说出来时,路平就知道自己已经决定收下楚歌了,其实路平一直在暗地里怀疑,没准楚歌是哪家有钱的孩子出来体验生活的也不一定。
走出明月斋的时候,楚歌心情不错,一个月两千,一天管两顿饭,一个月有四天休息,这工作看起来还真不错。
简单的和路平交谈过后,楚歌弄清楚一个大概,请了一个女的,以后楚歌和她两班倒。 早班是上午8点到下午4点,晚班是下午4点到晚上10点,一星期一换,一个月有四天休息。
走在街上的时候,楚歌突然有一种繁华过后的感觉,以前的一切似乎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
ps:有的朋友说老断本月更新慢了,我承认.我要说的是,老断是三十过半的人了,家里有老有小,我很看重这份收入的.
呵呵!拉下月票了,下半夜争取再弄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