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分配利润(第 2/4 页)
“雇佣关系和合作关系么···”王临风嘟囔了一句,同样毫不犹豫地说道,“我也选合作!”
罗阵点点头,丝毫不觉得意外。
任谁都能看的出来,这个法器,前景无限,选一锤子买卖的才是白痴!
和他们合作,自然是有利有弊。
这利处呢,以后有人帮忙操心了,不用什么事都得他亲力亲为,不然的话,以后开发阵法,找人设计法器,营销,销售,光这些事情就够他忙的了。
他身为核心开发者,当甩手掌柜的事情就不要想了,不找些人替他分担的话,肯定会忙成狗。
而且以后若是再需要法器相关的东西的话,直接找王临风就行了,他绝对尽心尽力,不打一丝折扣,免去了另寻他人的麻烦事。
而且若是有需要的话,还可以考虑借助陶思诚搭上两仪山这条线,别的不说,光借它的名头就够了。
与其到时候发愁,罗阵宁愿选择事先布局,事先做好准备。
还有,选择合作关系的话,他们的保密意识也会强一些,有些东西,能不外泄,还是不要外泄比较好。
至于弊端呢,很简单,很显然,赚的灵石少了。
有得必有失嘛。
不过幸好,罗阵从来没指望靠着卖产品发家致富,等法器大面积铺开了,这才是他计划真正开始的时候。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收入就算少,估计也不会少到哪去,一个人推广,肯定比不上三个人推广效率高,这样子算的话,说不定收入不减反增呢。
“那么接下来,就开始讨论定价和利润分配的事情了。”
“基础版法器,主要面向筑基期的修士,我准备售价六块中品灵石,增强版和旗舰版,主要就面向金丹以上了,我准备分别定价十五块中品灵石和三十块中品灵石,你们觉得如何?”
“当然了,法器的购买并不限制修为,只要能拿出来灵石,哪怕是炼气期修士,也能购买旗舰版的法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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