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一章 征兵(第 2/4 页)
而马克面前那道用的是前腰里脊,油花略多于里肌,因此油脂的比例让口味更丰富些。
烤鹿肉一定要注意火候,火候大了容易导致过柴,小了又出不来炙烤的风味。
杜松子与橄榄油腌渍过后上火烤,让鹿肉散发微微森林气息,再加上蓝莓果酱、烤过的葱、蘑菇与坚果碎,简直绝配。
酸甜的果酱,和杜松子的香气搭配,仿佛是一副林间小鹿的画卷,缓缓在口腔中铺陈开来一样。
至于菲奥娜身前那一道鹿肉,并没有采用烤制,而是采用了牛排的做法,煎!
同样用杜松子腌制过,还加入亲切的陈皮和迷迭香,煎肉时依然要控制火候来控制熟成度。
先用大火热锅,然后放肉进去慢慢煎烤,出餐后,再加上黑蒜泥和浆果汁组成的酱料,吃起来非常优雅,更符合夫人的调性。
紧紧这几道菜,就能看出塞西夫人的用心,但凡少费一个脑细胞,都出不来这效果。
吃过饭,林加德没让马克他们走,几人骑马到草甸上散步晒太阳,顺便聊聊他思考后的结果。
“我同意了,征兵吧,加紧训练,三个月后并发玫瑰城!”
加里森激动到颤抖:
“将军,您终于同意了。”
“嗯~这个机会不容有失。”
马克似乎并不奇怪他同意,可能早就在他预料之中,只是…
“你为什么选择玫瑰城?而不是花都?”
“玫瑰城毁了就毁了,花都更具历史意义。”
好吧,这个理由,真他娘浪漫。
林加德一句话,圣约翰的暴力机器便开始运转。
征兵如火如荼的开启了。
新加入圣约翰的人自然不积极,他们就是为了避免灾祸才逃到圣约翰的,怎么可能上赶着去打仗。
当然,征兵全凭自愿,不是强制征兵,他们也就没意见了,不然指不定怎么闹幺蛾子呢。
不过对于黑奴来说根本没得选择,要么继续留下采矿,过着暗无天日的时光。
要么就拼一把,上战场走一遭,运气好活下来,就能立即摆脱奴籍。
运气差点,大不了一死,痛痛快快的总比在矿区受罪强。
很快,第一批5000名黑奴和2000名志愿兵便征集完毕。
今天是新兵第一天进基地入营的日子,不少人都对这里充满好奇。
来之前他们便听说不少曾经在基地里服役的老兵说过,这里是军人的天堂,也是弱者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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