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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零二章 汗马和艾斯马(第 1/3 页)

    就在林加德为战马发愁的时候,老斯科特主动找上他,并带来一批极其漂亮的骏马。

    这匹马身高在150公分左右,有一个美丽、精致的头,前额稍短而宽、成楔型,脸的侧面是凹的。

    眼睛特别地大而且突起,深遂且流露感情,耳朵两边离很开,经常会前前后后动来动去。

    鼻子很大,感觉可以放进一品脱容量水罐的大鼻孔,鼻孔干净灵活,可以大量换气呼出热气让身体冷却。

    它的背短而直,鬐甲长且突出,皮毛柔细,毛很短,鬃毛和尾巴细长如丝。

    它的尾巴很灵活,喜欢翘高高,有时与背齐高或稍高,兴奋的时候高度会超过背。

    纯正的栗色,看上去高贵而优雅。

    “这是什么马?”

    “这是沙漠地区特有的古老马种,我们称之为汗马!”

    汗马?悍马?傻傻分不清楚。

    “你继续说。”

    “是,汗马最初被发现时,是因为沙漠里一个游牧部落,他们的战士战斗力极强,往往能以一对多打败敌人,为部落赢得羊群,骆驼等战利品。

    这样的战斗要求出其不意的袭击和快速利落的逃匿。

    经过很多人观察发现,他们的马便是支撑这项活动的关键。

    汗马的母马在接近敌人战马时不会嘶鸣,不会暴露目标。

    在战斗中冲锋陷阵,英勇无畏,而且有着迅捷的速度和持久的耐力,是战马的上选。

    长久以来,它们美丽、聪颖、勇敢、坚毅和浪漫。

    因为数百年来它们接受着人类的驯化,和人类亲密地生活在一起,它们懂得怎样和人类相处。

    最关键的是,技能长途奔袭也能短途爆发!”

    林加德听起来觉得不错,但就他的估计,这种马应该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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