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第 2/3 页)
“对!反正我们家也不算食言,招上门女婿了,他爱干不干。另外,这五百万嫁妆,既然是他家嫁过来,那自然是我芸汐的。”
张敏还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
很快,一家人跑去找林平,约法三章。
其一、他不能娶李芸汐,只能李芸汐娶他。
其二、他俩不能同房!
按照约定是治好病,李芸汐一天没康复,他一天不准洞房。
说白点,他们要求林平必须要治好她女儿!
其三、五百万是嫁妆,给两口子。
但是......
得李芸汐来支配。
答应就扯结婚证,不答应那就算了。
他李家也不算食言。
那么......
对于这么苛刻的条件,林平会答应吗?
答应!
当然全盘答应。
处的角度不同,考虑的事情,自然也不同。
第一条,入赘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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