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命运的起航(第 2/3 页)
这种环境下的童年自然称不上什么美好回忆,你不能指望一群无恶不作杀人放火还剃光头,着急时候能拿热气腾腾的洋葱大馅饼,耍传统技巧的好男人会照顾小孩。
很多运气不好的孩子很快就夭折了。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种提前解脱,毕竟活下来的还要面对更痛苦的日子。
他们这些’货物’有的被出售,有的被从小培养成打工仔,帮助谢尔盖发展业务,有的则是如冷冻的猪肉一般,被挑挑捡捡放入储存器官的冷库。
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陶轩一天天的长大。
他的名字是自己取的。
这倒霉孩子脖子上有一块小玉佩,这块玉倒是一直留了下来,可能是因为这东西在谢尔盖手下的眼里并不值钱,这伙土匪里也没哪个是宝友。
加上陶轩小时候脖子上,时常是鼻涕和哈喇子都有,生产日期跨度还比较大,就算是打扫卫生间的看见,都皱眉头竖大拇指说一声绝,所以这块玉倒是留了下来。
玉上有个“陶”字。
同一波的大孩子里,有些在陶轩长大的过程中,对他还是照顾一些的。
他跟着其中的一个学会了普通话,而在懂事一些后,陶轩更是竭力在这方面努力。
陶轩觉得这个“陶“字,应该就是自己的姓。
之所以用了轩这个字,则是希望能气宇轩昂地去做两件事。
活下去,还有宰了谢尔盖。
相比于儿时鬼见愁的憨样,随着年龄的增长,陶轩慢慢变得越来越聪慧和沉稳,长相也绝对称得上是剑眉星目,棱角分明。
当初的那些孩子在慢慢变少,而他不但能活下来,手下甚至还管着几个人。
本来陶轩是想靠积累和隐忍,能够苟且保全下来,当初关照过他的孩子。
这也是他能一直忍着对谢尔盖刻骨仇恨的原因。
直到有一天,一个喝高了和他不对路的主管,在讥讽他时说漏了嘴。
谢尔盖狂热的崇尚血统论,陶轩这类人,有本事、对帮派有用的就会先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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