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拒绝(第 3/3 页)
“但你有拒绝的权利,这是人类所拥有的特权。”
“若你选择拒绝,我将会因此给你一份礼物,作为你创造出一种我的神术的感谢。”
伊伦皱了皱眉,刚要说什么,察觉到了他的灵魂颜色中有着抗拒色彩的庇护之主,便轻声道:“先不要忙着拒绝,埃狄丝给你回礼这是应有之意,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讲,祂救了你的生命。”
“但是在世人眼中,这两者的比重是不相等的。维系世人眼中的公平,这也是神的职责。”
伊伦将说出的话语在嘴边停住,他微微沉默,他倒不是感觉受到了轻视,庇护之主的话语已经很照顾他的情绪了,他也不是爱纠结与这种无关紧要之事的人。
但是他的内心却有些复杂,公平吗?
神眼中的公平是怎样的?
另外,凡人的特权是怎么回事?他猜测这应该是跟众神与救世主诺克巴文的约定有关,可是这个约定又是怎么回事?
救世主诺克巴文,这又是谁?
他隐隐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熟悉,似乎在家族的藏书中见到过,但是却回忆不起来。
应该只是无意间扫到过一眼,没有多留意,并且时间应该也有点久,否则凭借他身为超凡者的记忆里,不至于想不起来。
他陷入了沉思,要信仰神明吗?
成为神选者,无疑是一步登天,而且看这两位神灵的架势,哪怕只是他口头上的答应,他的身份都会被立即承认,这样一来,他的身份将直接超越了自己的父亲,就算诸国的国王,都要对他保持尊敬和重视。
但是神灵之所以会这么做,应该是与他使用神术的有关,从而觉得他拥有不错的天赋,可这并不是他创造的,而是从未来带回来的。
算了……
毕竟无论是银发女士,还是庇护之主都算是他此时的救命恩人,对于恩情与虚假的欺骗做为回应,这并不符合他的三观。而且他也不打算信仰神灵,因为他觉得自己也有可能到达这一地步的希望,万一到时有未知的限制,那就不好了。
虽然到时没准可以自主脱离,但是利用完了人家,就随手扔一边,这也未免太不是人了。
而且自身的秘密也很多,并不适合成为神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