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一封勒索信(第 3/4 页)
“你怎么知道的?”
“收信的时间对不上,如果你是绑匪,你会不会在绑架后的第一时间也就是第二天,将信寄出。”
“以格森威治到伦敦的距离,基本上第二天就能够收到信件,然而这封信却是第四天收到的,时间上就对不上,除非这个劫匪有拖延的习惯。”
但那样的可能性极低。
“但如果是在第二天,看到报纸刊登的寻人启示之后,才将信件寄出,时间上就对得上了。”
所以他才说这是一封诈骗信件。
“而且你相信一个绑匪,会为了一千英磅就去绑架财政大臣的儿子吗?”
那可是财政大臣的儿子啊,只勒索一千英磅,说得过去嘛!
人家少办几场舞会,少订几件衣服着饰就能补回来了,看不起谁呢!
然而一千英磅对于一个普通的民众而言,几乎得上是一笔巨款了。
一个初级的行政人员的年收也不过是一百英磅左右。
“寄信人应该是个赌徒,同时很爱喝酒,居住在伦敦东区,受教育水平不高,在劳伦斯消失的那天,他应该与劳伦斯出现在同一店赌场。”夏洛克继续总结道。
第一,这封勒索信中所使用的句子都非常的简单,甚至还用错了一个单词,原本应该想写的是prepare (准备),却写成了paper,所以可知写信人受教育水平不高。
第二,在写“警察”时,他使用了copper这个俚语。
而这是一种伦敦方言,被称为考克尼英语,多流行于伦敦东区,而格林威治恰好就在伦敦的东南方向,正好对应上了这个身份。
至于他是怎么知道对方是个赌徒的,那当然是与这顶帽子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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