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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章皇亲国戚真会玩!(第 2/3 页)

    商队这东西,还有一个神奇之处,就是他们很牛逼。

    要知道阿普杜勒从阿拉伯出发,中途要经过很多国家,还有经过西域三十六国,能活到现在没被强盗黑吃黑砍死,也是一种本事。

    关键是,阿普杜勒心理还有一个小九九,那就是这次回来的途中,在西州认识了一个叫做阿齐兹的家伙。

    这家伙是个人物,和西州刺史简直就是穿一条裤衩子的狠人。

    焉耆郡的大当家虽然是唐人,可都得对他礼让三分。

    二当家的更是阿齐兹的叔叔,如果回去之后,在焉耆郡弄个中转站,直接在那里倒卖货物,也能省去很多麻烦。

    要知道,阿齐兹在西州城货物中转站,那叫一个挣钱,和阿齐兹合伙做买卖,和爵爷做买卖差不多,他们两个都是地头蛇……不不不,他们才是强龙!

    剩下的,就是如何把事情做好了。

    在阿普杜勒心里,暂时还没有什么国家的概念,他的祖宗现在也是一手拿着古兰经、一手拿着大刀片,砍人占地盘呢。

    再者说,阿拉伯那地方穷山恶水,黄沙漫天,哪有大唐富饶?

    将来肯定是带着自己的七八个媳妇,全都迁徙来大唐生活的,但凡在大唐生活过,才会发现什么才叫蒸蒸日上的幸福小日子。

    交流的过程还是很愉悦的,阿普杜勒屁颠屁颠的带着忽维什佧离开,忽维什佧对阿普杜勒感激到不行,发誓一定要弄更多更多的退役战马,带来大唐。

    这个世界上最牛逼的战马是什么吗?那就是大宛马!

    大宛马,其先天马子也。

    它在高速疾跑后,肩膀位置慢慢鼓起,并流出像鲜血一样的汗水,因此得名“汗血宝马”。

    在古代,马是战争的利器。

    汗血宝马体形好、听话、快速、适于长途行军,在游牧民族的征战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在成吉思汗时代,汗血宝马成为蒙古大军,横扫欧亚大陆的重要工具。

    在我国古代的文化传统里,汗血宝马代表着勇气和力量,蕴涵着人们的理想和幻想,被人们称之为“龙之友”和“龙之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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