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21章 父亲探视,母亲拒不见面(第 1/4 页)
从警察局出来。
林平安便回到了岳父王天龙的家中。
在和家中的两位老人做了告别后。
林平安便带着自己的女儿林秋月,来到了胶城。
林平安是一名上门女婿。
由于在家中的地位不怎么高。
再加上离婚的时候林平安亲自说明自己分文不拿王家的东西。
所以离婚之后的林平安,身上根本没有多少积蓄。
他拿着自己全部身价,三百多块来到了胶城一个叫赵家滩的村子。
一番讨价还价,最终在村里租了一间五六平米大小的平房住了下来。
他租住的这间房子,一个月的租金是七十块钱。
由于那个年代人民的生活水平还不是太高。
所以一些村民为了吃水的问题,都独自出资,在家中打了一口水井。
水井里的水,都是地下水。
不像是自来水,每个月还要交几块钱的费用。
“王女士,你不是说被告人盗取了你家中的现金和贵重财物吗?”
“可从被告人现在的记忆来看。”
“似乎被告人并不像是你说的那样,是个小偷。”
看到这里。
有观众当场就不乐意了。
突然从观众席上站起身,对着王丽质问道。
“是啊!”
“如果被告人真的盗取了你在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
“那被告人会租住这么简陋的房子吗?”
有观众跟着道。
“原告人王女士。”
“面对诸多观众的质疑。”
“还请你做出进一步的回答。”
“你真的确定自己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是被被告人拿走了吗?”
审判台上。
看到不少观众对这件事情产生了质疑。
法官立马把嘴凑到话筒前,看向王丽询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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