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这踏马才八岁(第四更)(第 3/4 页)
武道有三境,天地人。
天境高高,不在人间,为世人追索之境,只闻传说,不见人得。
地境渺渺,有成者少,化凡为神,可呼喝风雨,若神仙中人。
人境泛泛,拳脚通身,刀剑佐侧,看似潇洒,却在苦海。
十二岁。
岳不群终日打雁,终被雁啄。
惹了个惹不得的邪法高人,被邪法高人掠去,终日折磨,试验武功。
十三岁。
……
岳不群将记忆回顾,心下多有戚戚,更多的是恼恨。
想他纵横江湖数十载,几番征战,在那人手中竟无一点还手之力,一身的武功在那人眼中也跟稚童玩耍,轻易就能破了。
而后身躯也被其坏成现在这幅模样。
回忆着那一幅幅被折磨的画面,他几欲做狂。
“我定要将此獠千刀万剐!!”岳不群恨恨道。
只是,以他如今的实力怕是斗不过这人,因为这人的实力怕是达到了这方世界的地境
而地境应当为炼生“阴神”之境。
“阴神”与“假神”只差了一个字,但两者之间的差距却是天差地别。
“假神”借天地自然之势,而“阴神”却夺天地自然之势,为己用。
岳不群只能起微风,吹毫毛细雨,而那人却能轻松拿来一场风雨,吹倒旗杆,积雨成潭。
所以岳不群也只有炼生了“阴神”后,才有资格与这人一斗。
至于他为何会放了岳不群,只因岳不群无甚价值了,都被他弄得“痴呆”了,所以他就将岳不群随意抛弃掉,也不杀死,任其自生自灭,或者说就没有在意过岳不群这个“蝼蚁”。
另外,岳不群先前所发现的那座村子,并非他所为,而是另外一个邪道中人所做。
这人也尤为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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