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鱼和抓逃犯(第 3/4 页)
审讯室里,坐着一个瘦削的男人,他脸上的胡子被刮净,露出一张凹陷的面孔。
墙上的电子钟分分秒秒地闪烁着,而他眼中却一片灰败,流露出茫然无边的荒凉。
季凛和小张走进审讯室,叶小舟的眼神并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
小张:“跟你一起唱歌那几个人已经供认了,你这边还是不开口么?”
叶小舟:“他们都是好心人,他们没有罪。”
小张:“没有罪?《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你们这个走失儿童互助会的成员,来来去去串通帮你逃匿!说不定在行凶前就跟你串通杀人,那时候就要以共同犯罪论处了!”
叶小舟的脸上闪过一丝不甘,淡淡地冷笑一声:“你们警察就会乱抓好人,那些人都是失去孩子的父母,可怜的只剩下躯壳了,你们还要为难他们。”
“有罪与否,不是你们来决定的,是由法律来决定的!”
“那就拿出证据来证明我有罪!”叶小舟再次紧紧闭上嘴,鼻腔里发出一声闷哼,不说话了。
小张:“我们不必向你证明,法庭上你自会看到证据。”
叶小舟:“我没有杀人。你们过了时间,就得把我放了。”
叶小舟往后一靠,摆出一副有本事你零口供办了我的态度。
眼前的这个人,很精明,不好对付。
季凛始终没有开口,一直低头在吹保温杯里的飘着的茶叶,叶小舟时不时地偷偷瞄他一眼,对季凛的姿态嗤之以鼻。
审讯室里的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眼看季凛的茶水喝得差不多了,他扣上了盖,不慌不忙地开口:
“七年了,你算是我追捕名单上的一位老朋友了。我今天不跟你讲坦白从宽,因为你我都清楚,你的罪孽太深。”
叶小舟的嘴唇刚蠕动了一下,季凛竖了竖掌,打落了他还未成形的诡辩:
“我们做警察的,跟你以前做捕鱼的没什么分别。你们不停地捞鱼,我们不停地抓犯人,都是一份工作。你存心耗着,我们也就跟你耗着,工作嘛,免不了麻烦,但总得交差。你今天坐在这里,就别想出去了,早晚都得交代,但我希望你有尊严地交代,也别拖累这么多年帮助过你的可怜人。”
季凛说罢,给小张递了个眼色,小张端了杯泡好的茶递到了叶小舟桌子上。
叶小舟用那只苍白瘦削的手拿起了茶杯,很有风范地抿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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