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事头婆(第 2/4 页)
丽的电视这桩收购桉,获得了香港政府的批准,正式开始进入交接和人事改组的阶段。
由三个澳洲财团组成的公司,收购丽的电视61.20%股权,成为丽的电视新的话事人。
一般随着公司股权的变动,伴随而来的肯定是公司内部的人事斗争,这是不可避免的。
一朝天子,一朝臣。
但是对香港市民并没有什么影响,只不过由英国人手里控制,现在交到了澳洲人的手里。
周淑仪接着说:“听说原来的几个股东对电视台的未来不看好,也有意提出退股的意思。”
她试探性地说起:“不过崔小姐的意思,她现在对丽的电视没想法,所以暂时按兵不动。”
李仁杰点头赞同说:“我们这些年还算发展得还不错,不过木秀于林,以免树大招风。”
周淑仪听到他这样认为,只能把心里的想法暂时默默收起来,她也明白李家的顾忌所在。
根据香港法例「电视条例」,任何一间报社的持牌人,是不能够拥有电视台的实际控股权的。
在香港的任何公司或个人,要么经营报社,要么经营电视台,而不能同时是两种媒体的实际拥有人。
这种限制性的法例存在,使得香港是根本不可能出现什么传媒帝国,得以直接或者控制香港的舆论。
而且香港电视股权的交易,还要事先向香港政府递交申请,取得港督会同行政局的审批通过。
一旦香港政府发现,有公司隐瞒其实际控制人,违反取得电视牌照条约中的规定,轻则让其退出电视公司股份,重则直接取消电视牌照。
李家同时对香港两间电视台有影响力,紫荆传媒是无线电视的股东,中兴技术公司则是丽的电视的股东
这种情况已经让香港政府注意到了,并有人透出消息,让李均鸿不要试图控制电视台。
如果李家再想进一步控制某一家电视台,那势必会引起香港政府的反弹,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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