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唯一(第 3/4 页)
“他当年与我说那句话的时候,我不以为然。皇祖母宠着我,我娘宠着我,我连皇叔的儿子皇后的嫡子秦钰都能打得。宫里的皇子公主,甚至是朝中重臣,哪怕是我父王,也无人敢惹我。这天下有什么是我需要用一双手去抓的呢?”秦铮忽然笑了一声,“即便我这样想着,对那道士嗤之以鼻,但因为皇祖母礼佛实在无趣,比起法佛寺那一帮子秃和尚还有皇祖母身边前呼后拥一个模子刻出来中规中矩的宫女太监甚至随同的护卫,这道士能走山崖的单行铁索桥,且能走得稳稳的,如踏云而来,不被摔死。我还是觉得很有趣的。于是缠了他三天。”
谢芳华静静地听着,算是理清了当初秦铮如何遇上他师父紫云的了。
“三天后,我觉得山洞没意思时,而他也正巧要离开了。”秦铮目光看向法佛寺方向,“我丢了三日,皇祖母问我去处,我却给瞒下了。说偷偷去法佛寺藏经阁里藏着玩了。皇祖母知晓我爱胡闹,不疑有他。因皇叔来接皇祖母回宫,皇祖母怕皇叔罚我,只训斥了我几句也就罢了。”
谢芳华想着德慈太后真是宠秦铮,祖母宠孙子无可厚非,但是宠得无法无天让他连在皇帝面前都不怕的可是少有。
“后来,我渐渐忘了有那么一个道士,对我说过那么一段话。”秦铮声音忽然低了些,沉了沉,回转头,看着谢芳华道,“直到过了三年,也就是八年前。我算是懂了。何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谢芳华被他眸中低沉沉的情绪看得一怔,一时无言。
“身边没有皇祖母,没有我娘,没有随从,没有证明身份的令牌。没有一大堆侍卫前呼后拥,英亲王府嫡子也不过是任人随意能碾死的蝼蚁。”秦铮一字一句地道,“甚至,扔在乱葬岗上,看着天空的星辰,一闪一闪,仅能看着,却远在天边,抬手去够一下的力气都没有。”
谢芳华从中体味到他当年九死一生时何等的无能无力,她曾经也体会过那种无能无力,无名山无数次,她几乎认为这一生也回不来京城了。曾经以为,什么挑起忠勇侯府重担,使得忠勇侯府永葆荣华,使得爷爷、哥哥平安,那都是一句空谈和痴心妄想。
“后来,在我奄奄一息,自以为这一生完了的时候。他救了我。”秦铮撇开头,看向碧天崖之巅,高耸入云的山崖,在晚霞的余晖下如一面通天屏风。他声音幽幽,“回到英亲王府,我赶走了娘亲给我安排的前呼后拥的仆从侍婢,落梅居只剩下我一个人。后来,也就只放进了一个听言而已。”
谢芳华看着秦铮,南秦京城甚至天下从那时候开始传秦铮自此性情孤僻,生人勿进,原来原因是这个。也是,生死一线,鬼门关前转了一圈后,他若是还将自己当成是英亲王府嫡子,只这一个身份却能够让他一生无忧的话,那么他不是傻子就是呆子。
“伤好之后,我央求拜他为师,他不允,我就在碧天崖封顶对着他的洞口跪了三日。后来,也许是我诚心打动了他,或许他真需要有人传他衣钵。于是,他开出了一个条件。”秦铮依旧望着碧天崖的山峰,语气轻轻浅浅,却悠久迟远,“他要我赤手赤脚地抓一只鸟,赤手赤脚地摸一只鱼来给他。”
谢芳华目光看向那座碧天崖,随着他的声音跟着他似乎经历了当年的拜师情形。
“只要他能传授我武艺功夫,倾尽他所学。比起我能活着,那么,一只鸟一只鱼算什么?”秦铮慢慢地道,“于是,我弃了弓箭,扔了宝剑。千方百计地用一双手去抓风灵雀。可是风灵雀灵活,且比寻常鸟都聪明,稍微一个眼神,或者稍微一伸手,那群鸟便立即散开。还有这河里的鱼,因所生养它们的地方山清水秀,十分有灵气,所以,它们也不是傻鱼。我刚靠近,鱼便比我眼睛目光扫过还快地跑了。”
谢芳华想起早先在碧天崖上她用金针打风灵雀,她出手太快,打掉了六只风灵雀,她的手法自认无声无息,在那六只鸟还没掉在地上时,四周的鸟便飞走了。那些鸟的确聪明。而今日这水里的鱼,若不是她在无名山练习目力,专用金针打鸟,专用竹签下水扎鱼,练习数万次,还真不能够轻易地抓到。这里的确没有笨鱼。
秦铮勾起嘴角,眸光闪过一丝嘲讽,“南秦王室自建朝以来,一直推崇文治武功,文武兼治。我自小也是由皇祖母亲自挑选的师傅教导我骑马射箭等武艺功夫。但是这些东西,用在赤手空拳抓鸟摸鱼上,却显然毫无作用。学了也等于没学。我从来不知道抓一只鸟一只鱼还要多辛苦。那时候算是领教了。”
“三日三夜夜,我全无进展。碧天崖山顶上的雪将我的手都冻得都僵了,这崖下溪水将我的脚几乎泡烂了。连一个鸟的毛我也没抓到,一只鱼的影子也没摸到。”秦铮目光中的嘲讽更甚,“那时候的我我想着自己那般没用,还整日里不可一世,我没死成,真是老天不开眼。”
谢芳华抿起嘴角,收回视线,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后来,一只雪白的兔子受了伤跑过,我看到一群风灵雀竟然追着那兔子齐齐围攻,直到那兔子被伤得动弹不得了。那群风灵雀围着它啄它的血,我才晓得,这山雀和别的鸟不一样,原来它姓喜血。”秦铮嘴角蔓开一丝笑意,有些温凉,于是,“我咬破了自己的手,那群风灵雀果然闻血而来,就算我抓它们,它们也一动不动,乖乖任我抓。”
谢芳华看着秦铮,目光落在他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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