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刮骨钢刀(第 1/4 页)
孩子吧,小的时候友谊总是非常纯真的,等到稍微大一些,懂得了人情世故,思维复杂起来,反而和儿时的好友渐渐疏远了。
沈芳的这句话要失禁了,成功让谢瑾瑜想到之前杨村的自己,一时间,两人的距离又回到了儿时。
谢瑾瑜纵马飞奔,踏雪不愧是汗血宝马,速度极快,非常有灵性。谢瑾瑜看到一处偏僻的树林,放了沈芳下来。自己则是守在入口。
沈芳终于解决了问题,这才浑身轻松地出来。
“先送我回沈府别院吧。”沈芳对谢瑾瑜说道。
谢瑾瑜点头:“好,不过你还没告诉我,你怎么惹到了李祯。”
“唉……”沈芳叹气:“真是一言难尽啊,我有一次见到他当街纵马,实在是太过嚣张,我忍了又忍,没忍住。就小小出手教训了他一番,怪也怪我,不应该在城门想看他出糗,掀开马车只和他对视了一眼,一眼!他就记住我了。”
“阴魂不散呐,你能想到因为我给他马稍微动了下手脚,他就记恨了我那么久,还专门抓了我一次。”
谢瑾瑜静静地听着,没打断她。
“然后,我就装不认识他,你想啊,他把我抓进王府了,那么多人,我怎么可能跑出来,那时候我就觉得他脑子似乎有点问题,人活得好好的,要府中上下给他哭丧,这人活着想长生不老的我经常见,人还没死,就想着怎么伐送自己的,我也是头一次见……”
“我见他实在是不按照常人思维,我笃定他也只是猜测,不能十分肯定之前就是我动的手脚,于是,我就恭维他长得好看。那时候我还小,装傻充愣的他貌似就信了,放了我……”
“谁知道出了府又被他察觉出了端倪,我一不做二不休,就把他给药倒了,然后,那个逃跑时候,他拽我衣服,我就划伤了他的手……”
沈芳一副后怕的神情:“这都多少年了,我划得那一下,没等他找到太医,伤口都愈合了,也不至于这么念念不忘吧。”
谢瑾瑜听着沈芳碎碎念,脸上看起来没什么表情,眼里却水汪汪的,忍笑忍得很辛苦。
“李祯是五皇子,与太子和三皇子都是一母同胞。他是皇后的老来子,自幼就得皇后的偏爱,而且他折腾这么多,无非是想要得到皇上和皇后的关注而已。”
政事上,太子声望誉满天下,后宫中,三皇子李莱坡脚,生活上难免皇后就格外怜惜他。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他如此的不着调,无非也是另类博取皇上和皇后的关注罢了。
哪怕是叫进去一顿训斥,也是父母表达爱意的体现。
最怕的就是视而不见。
谢瑾瑜懂李祯的想法,只是他没办法跟沈芳明说。只得说道:“那次出城,是十多年前的事情吧?”
沈芳点头。
“那应该是他第一次办皇差。阴差阳错,因为马儿尥蹶子,事情办砸了。”谢瑾瑜忽然想到了五皇子第一次办差事,本来是摩拳擦掌,想要大施拳脚一番,哪曾想出师未捷身先死,耽搁了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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