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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章,一碗红烧肉(第 4/4 页)

    丈夫明明已经下定决心悔改,说是再也不碰赌场了,还购置了熬糖稀一类的物品,信誓旦旦地说要效仿祖上东山再起。

    老余家祖上就是做糖葫芦起家的,一串一串虽然没有卖出一个荣华富贵,可即使在战乱的那些年,也未曾缺过吃食,后来大燕统一了南方,日子更是越过越好,购置了大宅院,欢欢喜喜迎了一门亲事进房。

    虽然后来因为丈夫家道中落,可只要愿意回头,她也等得。

    搬到了城西以后,日子虽然过得紧了些,丈夫也是一脸干正事的样子,每天早出晚归,儿子也渐渐大了,城西有个木桩围成的比武场,有清一色的低檐瓦屋,小院门前的空地足够大,还有菜地可耕种,这都是城东大院里不曾体验过的生活。

    过日子嘛,只是换了个地方而已,换了种生活罢了,只要还跟他在一起,也挺好。

    更何况小年儿比自家娘亲更喜欢这个地方,孩子从小就爱跟左邻右舍的孩子们一起跑去木桩那儿玩耍,从心底喜好那江湖佩刀悬剑的侠客,只要那儿有比武,儿子一次不落,哪怕下着雨,撑着伞也得去看,有些时候,任娘亲怎么呼喊吃饭,也只是呆呆地看着,风雨不动。

    孩子喜欢这个地方,丈夫又肯努力,小娘自然也是满心欢喜。

    如果不是丈夫被人砍下手,自己跟儿子还不曾知道丈夫白天卖完了糖葫芦,依然去赌场潇洒快活。

    出千断手,露出真面目的丈夫从此更加变本加厉,在那条路上走到黑了。

    男人之后性情大变,对她动则出手打骂,有好几次吃着饭呢,小娘只是说了几句不讨喜的话,便差点被碎瓷碗毁了容。

    丈夫最后是从赌场里躺着出来的,全身红肿淤青,竟没有一块好肉。

    最后收敛了丈夫尸骨的小娘,看着懂事的儿子,咬牙捡起了女红,勉强将日子过了下去。

    没了丈夫,儿子就是她的天了,可这天要走他爹的老路,眼看着就塌了。

    端上一碗红烧肉,撒上那些等下让人丝毫没有痛楚的毒药,锅里还有溢香的白米饭,身后儿子已归家。

    哪里还有家?

    归哪里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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