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零一章 皇帝制曰!(第 2/4 页)
木牍均为单面书写,文字工整,墨写隶书,两行书写,应为职业刀笔吏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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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牍背面有序号,分别为“二”“三”“六”“七”“九”“十一”“十二”“十九”“廿四”“侯家”。
据此可知其原应不少于25版。
而根据刚才研究员所说,漆盒内存木牍10版,保存较为完整,另有残存文字的16枚残牍。
这数量加起来,也确实是26版。
一切都能对的上号!
这是迄今发掘出土的首份西汉国除诏书实物啊!
陈翰迫不及待的就看向了木牍上的内容。
一般来说,像这种皇帝和大臣经手的诏书,都要经过“地方官员提议→中央官员会议→皇帝同意后成为最高意志→向地方逐级传达”一系列流程,最终才会成型。
这种诏书,有着清晰的成文过程与确切的转发记录,基本构建出较为完整的汉代高等级文书成文流程与传达体系。
陈翰和其他几位考古人员,互相交换着看了一遍这份诏书后,心里就大概有数了。
这份诏书因为有16枚残缺了,所以整体并不完整。
不过现存还有四部分内容。
包括参与奏议的官员职名、豫章太守廖的奏文、诏书本文以及丞相等官员的奏文。
国除诏书提供了刘贺及其家族的史实、昌邑王国与海昏侯国的基本状况。
其中重要信息有刘贺“九月乙己死”、昌邑王国“合六县以为国”、海昏侯国“数水旱,多灾害”等均为史之未载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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