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第 3/4 页)
天气炎热,陈梦瑶也穿着比较清凉。
因此,当马乐近距离接触的时候,那种百合味道的香气就更浓厚了。
马乐觉得这门婚事,她撮合定了。
自己家的哥哥是最好的人儿,高富帅。
自己家的姐姐是最美的人儿,白富美。
现在看上去这门婚事,门不当户不对,虽然有些困难,但是,马乐坚信:要不了几年,自家的哥哥就会成为大富翁,真正的有钱人。
到时候自家哥哥就是白手起家的富一代了。
当马风云有了身份地位和各种钞能力之后,完全可以配得上自己的白富美姐姐了。
她滴溜着眼珠子,谋划着未来的事情,对着陈梦瑶,询问道:“梦瑶姐姐,你真的已经报考了山城大学了?”
陈梦瑶下意识的看了看马乐一眼,说道:“嗯,我已经报考了山城大学。”
“乐妹妹,该不会真的打算撮合我和你表哥吧!?这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我们之间的身份差距实在太大了。门不当户不对,就算是我点头答应了,只怕我父母亲也不会答应的。除非........”
“那不可能。”想到这里陈梦瑶停顿了一下,摇了摇头,甩掉了心头那荒诞的心思和想法。
现在已经步入到了2014年了,再也不是之前那种哄哄小姑娘的时代了。
现在这个时代,没有任何身份背景,想要赢取白富美,那也得有拿的出来的东西才行啊!
你不能够指望别人家的千金大小姐,跟着你一个穷小子,每天啃馒头,吃泡面吧。
这就是现实,同时也是陈梦瑶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那不是假话。
然而,还有一句话很少有人知道,那就是富人家的孩子更早熟。
无论是心理还是各种生存技能方面,那种阶层之间的鸿沟,肉眼可见。
陈梦瑶并不看好马风云未来能够打破这个逐渐固化的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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