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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章 佛眼(3)(第 3/4 页)

    他回头,不解:“否则如何?”

    “否则……否则你这辈子都休想甩开我!”桃夭一屁股坐到地上,两手顺势抱住他的腿,哇哇大哭起来,“你要么给我吐出来,要么当场打死我!你打死我我变鬼也跟着你!每天晚上到你床头喊你起床!”

    他低头看了看,一脸莫名其妙,大概是此生从未遇到过如此“凶狠”的威胁跟如此巨大的“挂件”吧。

    她眼泪没挤出多少,倒是干号得撕心裂肺:“把它还给我!不还就把我也吃了吧!反正我也好多天没洗澡了!”

    他想伸手去拉她,却又在半途收回去,叹了口气道:“你是觉得我不敢打死你吗?”

    桃夭一下子噎住,抬起头,吸了吸被冷风冻出来的鼻涕,瞪大了眼睛没说一个字。

    “既知道怕,就松手吧。”他觉得她是怕了,“我不追究你冒失之过,你也莫再纠缠。”

    桃夭又吸了吸鼻子,脸上装出来的悲苦瞬间消失,只问:“你不放?”

    “落肚之食,焉有吐出之理。”他理直气壮。

    “咳,白哭了。”她松开手,麻利地爬起来,“不过你今天还是走不了。”说话间,她眉眼再无之前撒泼耍赖的胡闹劲儿,只半眯起眼睛,嘴角挂出一个冷凉狡黠的笑,跟片刻前的她判若两人。

    他微微一愣:“怎么说?”

    她退开一步,指着他手中的青铜棍:“你手中神兵虽认主,只听你一人之令,可若今日你死在我手里,佛眼要唯命是从的主人便是我了。”

    他轻笑一声,对口出狂言者的全部蔑视都在这一声不嚣张的笑里了。

    桃夭当然知道他在笑什么,但她觉得自己真不算是口出狂言,不过就是多费几颗药罢了。当然,可能还得担上被“那个人”责罚的风险,身为桃都的桃夭,规矩是治妖不治人,可这规矩后头还有一条,是那个人补充的——既不治人,亦不可无故伤人,尤其不得以她擅长的药石之术行好勇斗狠之事,违必罚。

    她不是没有顾虑过,但现在乃咸鼠性命攸关之时,身为大夫,她救自己的病人也算不得“无故伤人”了吧,再说接下来准备用在他身上的药,顶多让他保持两三天的假死状态,他这个身板两三天不吃不喝应该饿不死的,希望能借此骗过佛眼,让它以为主人已死,再加上她三寸不烂之舌蛊惑一番,不但能救回咸鼠,还能收了这只佛眼,简直两全其美。

    “也不知谁笑到最后。”桃夭踮起脚,故意拉近跟他的距离,“就用你们这种粗人最习惯的方式来解决吧,咱们比试一场,我输了,你就打死我,你输了,便让佛眼吐出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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