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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章 百知(5)(第 2/4 页)

    “你既说过对杀人没有兴趣,那为何非要留下暗刀。”桃夭看着它,“若喜欢花草,大可以种点别的嘛。”

    它沉默良久,道:“我已经养了它一百三十年,等到第十三个十三年到来时,我或许会考虑你的建议。但现在不行,我不能功亏一篑。”

    桃夭挑眉:“十三个十三年?”

    “书上说过,凡能生出暗刀的尸骨,待暗刀结果十三次后,白骨生血肉,逝者可重生。”它缓缓道,“我只是要他活过来。”

    他?!

    众人俱是一愣。

    所有人都下意识扭头看向骷髅公子时,却被吓了一大跳,磨牙反应最大,跳着脚指着骷髅公子大喊:“滚滚你干什么?!”

    不知几时从磨牙怀里跳出来的滚滚,正相当开心地坐在骷髅公子身上,拔萝卜一样把暗刀自骷髅公子的心口上“啵儿”一声拔了出来,还放到鼻子下嗅了嗅,随即十分嫌弃地扔到了地上。

    断了根的暗刀迅速枯萎下去,颜色由绿到灰,很快便成了一堆轻飘飘的枯枝残果,无力地蜷缩在地上。

    空气仿佛凝固了。

    不知过了多久,桃夭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指着跳到磨牙头上的滚滚:“你的鸡腿……取消了。”

    然后才是一声绝望的尖叫。

    百知疯了一样扑到地上的残枝之中,然后又扑到骷髅公子身上,如是反复,却什么也挽回不了。而一直笼在它身上的白光,却渐渐变得血一样红。

    见状,桃夭面色一变,忙招呼所有人后退。

    “我都说了放过你们……为什么还要毁掉它……”它落在骷髅公子的心口上,语无伦次地喃喃,“只差三个十三年了……三个而已了……什么都没了,就算再找来一颗暗刀的种子,也种不上了……一个人只有一次机会……”

    桃夭警惕地盯着它,然而它除了在骷髅身上自言自语,并没有别的动作。但是,四周的温度却在不知不觉间迅速升高,四周的书山之上竟隐隐透出异样的红光,有如被烧红的铁。

    满头大汗的磨牙紧张地扯住桃夭的衣袖:“滚滚是不是闯了大祸?”

    “它没做错,只是没选对时间。”桃夭皱眉,“百知由书而生,它怕是不想活了,要拼尽妖力把这片书山变成火海,跟我们同归于尽。”

    苗管家咬牙:“待我杀了这妖孽!”

    “它活着,尚有可能熄了这场火,若杀了它,它临死前一刹所爆发的力量足以立刻让这里变成烈火炼狱。”桃夭边擦汗边说,“它算是力量与身材最不匹配的妖怪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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