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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虚耗(6)(第 2/3 页)

    “可她死了你也做不成千金大小姐呀。”

    “她死了,薛公子在九泉之下至少有个陪伴。”小薇带着笑意的声音在阴暗潮湿的空气里回荡,“反正薛公子眼中只有她,既如此,我要成全他们。”

    “你喜欢薛公子?!”桃夭怎么努力都看不清她埋在阴影里的脸。

    “我喜欢的,从来都不会属于我。”她长长叹息,“小时候,我很喜欢那朵盛开的红牡丹,最后却戴在岳平川的头上。她是大小姐,戴上去人人称赞,我是丫鬟,戴在头上只会被人笑不知身份。跟她在一起的日子,所有我喜欢的,不论衣裳还是胭脂还是别的一切,除非她不想要的,不然什么都不会到我手里。即便是我先认识了薛公子,可最后他要娶的还是岳平川。于是我终于明白,这一生我什么都得不到。”

    言毕,牢房之中一片死寂。

    “你多大年岁了?”桃夭突然问。

    “十八。”

    “十八岁了啊!”桃夭瞪大了眼,“那你岂不是把十八年时间都花在这些让人不高兴的事情上了?”

    小薇不说话。

    “原来,虚耗不一定都是妖怪啊。”桃夭笑笑,起身,“告辞。”

    小薇的半张脸从阴影里露出来,不解地看了看她蹦跳着离开的背影。

    没记错的话,《百妖谱》上的记载是——“世间生灵命尽于悲苦,再遇凶时,则化虚耗,如幽魂飘荡于世,寻悲伤长久不得自拔之人,入其体,窃其欢心为己有,掏尽方去。无欢心之人,终伤心至死,无可救。虚耗,恶妖也。取百家灯油成芯,燃之相照,可灭。”

    红尘俗世,悲欢交替本寻常事,然一昧沉溺悲心不懂化解,不但给了恶妖可趁之机,即便未被妖物盯上,悲多成怨,怨多成恨,恨多成恶,若一生时间皆虚耗于此,人与妖怪也就不那么分得清楚了。人间历来视妖怪虚耗为带来祸事的灾星,幸而有百家灯可令虚耗灰飞烟灭,但相当遗憾的是,百家灯的光,照不到不是妖怪的“虚耗”们。

    所以,桃夭觉得自己治妖不治人的规矩是对的,她嫌麻烦。

    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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